廊坊新闻>>廊坊时政要闻

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力服务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廊坊”

2018-03-07 10:18:29 来源:廊坊都市报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今年是全市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最为较劲的一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带领全市法院要紧紧围绕“稳中求进”总基调,发挥审判职能,落实“双创双服”要求,确保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有效服务廊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市法院系统将严格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要求,为廊坊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提供保障,特别是廊坊开发区作为全省第三个综合保税区,获得国务院批准,通武廊战略合作协议逐步落实,京津廊交通逐步打通,全市承接京津产业转移的14个开发区已全面建成,京津冀协同发展已向纵深发展。两级法院将站位全局,自觉为京津产业承接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大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今年廊坊将完成霸州新利、前进钢铁退出后续工作,推进安次洸远、文安新钢的退出工作,提前实现“无钢市”目标,有关法院将积极作为,主动介入,为退出企业的债务清偿、工资结算等问题提供法律支持。

今年将继续落实京津冀法院有关互助联络机制,着力构建京津廊周边法院司法协同共同体,探索异地立案,深化委托执行,落实三地法官互派挂职、案件信息共享等制度,不断实现三地法院审判执行“同城效应”。

将防范重大金融风险。全市法院将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把涉众型案件的审理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严防引发次生风险。对于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银行不良资产累积、政府债务纠纷等重点领域案件,要积极以司法建议等形式向党委政府报告。对于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问题楼盘纠纷,要加大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多重整少清算,妥善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在涉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审理上,中院经广泛调研,近期将印发《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两级法院要在审判实践中广泛应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严防此类案件同案不同判问题。不断完善中院三审合一专业庭、基层法院专业合议庭的专门化审判体系机构,积极与环保支队、环保局等机关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取得新突破。

完善产权保护机制,营造优质高效营商环境。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依法平等、一视同仁保护所有市场主体合法产权。要准确把握罪与非罪、企业主个人与企业、合法财产与违法犯罪所得等界限。对于法律界限不明、罪与非罪不清的,应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严禁有罪推定的原则,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和总体部署上来,站位全局,能动司法,坚决摒弃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做法,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诉讼智慧化解各种重大疑难问题,提升司法审判工作新境界。(记者 李新苓 通讯员 郝军生)

责任编辑:郭宏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