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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工信局强力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

2017-06-12 09:49:30 来源:廊坊日报

为持续改善大气质量,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工信局五举措强力推进全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效果明显。

健全推进机制。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推进办”)设在市工信局,负责全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掌握总体进度。2月14日召开的全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调度会,下发了《廊坊市违法违规 “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拉开了全市“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工作序幕。推进过程中,建立了“日暗访、周通报、周调度”推进机制;采取了挂图作战的推进措施。每天派出督查暗访组,对县(市、区)重点是三区的“散乱污”治理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责令地方政府限期整改。目前已明察569家企业,发现185个问题;暗访企业101家,发现问题93个。

明确工作步骤。制定调查摸底、组织实施、督导验收三步走实施步骤。要求各县(市、区)、 廊坊开发区按照《廊坊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及时摸清本辖区范围内“散乱污”企业情况,确保不漏一企、不留死角。在完成调查摸底基础上,填写《廊坊市“散乱污”企业调查摸底表》,经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市推进办。为进一步摸清底数,通过四轮摸排,全市共摸排出 “散乱污”企业10853家,截至6月8日下午16:30,全市台账内的10853家“散乱污”企业,有10821家完成整治,完成进度为99.7%。其中关停取缔9328家,占比86.2%,整改提升1486家,占比13.7%,整合搬迁的7家,占比0.1%。目前,广阳区、安次区、开发区、香河、固安、永清、霸州、文安、大城等9县(市、区)完成台账内“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工作。大厂、三河2个县(市)未全部完成整治目标,分别完成97.2%和96.8%。目前在县级自行组织验收的基础上,市政府组成了三个市级验收督察组,启动了对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的验收督查。

创新整治方法。采取县级党委政府首位责任制为基础的三级联动、综合性执法、网格化整治的递进式、无缝隙的推进方法。实行依法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按市政府要求建立了“散乱污”企业依法综合整治工作机制,成立由县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总指挥,环保、工信、安监、国土、建设、规划、工商、发改、公安、质监、商务、水务及供电等部门及责任乡镇、所在村街为成员的“散乱污”企业依法专项整治指挥部,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强力推进,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各自执法方面的优势,依法整治,形成法律威慑和执行合力。供电部门对当地政府部门提供的“散乱污”名单内的企业果断停止供电,拆除供电设施,同时对名单外不能提供当地政府环保等部门允许其排污或允许其正常生产手续的企业,也一律停止供电,拆除供电设施,整治达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供电;建立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实行党政班子成员分包乡镇(街道)责任制,充分履行整治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实行包村包片制,履行“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网格长”职责;乡镇一般干部、村街两委班子成员履行“网络管理员”责任。

实施多层级推进。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深刻认识到“散乱污”整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纷纷自觉组织集中整治活动。尤其是文安、大城、霸州,对区域内“散乱污”企业进行了地毯式排查,文安排查出2938家、大城排查出1968家、霸州排查出1532家,上述三个县(市)占全市总数的59.3%,目前均已完成了整治。文安县先后组织了56次不同规模的集中整治行动,动用执法车辆690车次,动用执法人员4562人次。以左各庄为中心的人造板产业集聚区,左柳滩共取缔关停企业2000多家企业,生产和生活环境发生了彻底变化,国家环保部确定近期在左各庄召开全国范围的专题整治现场会。据初步统计,全市县、乡两级组织“散乱污”集中整治活动367次,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6511家。

建立长效机制。明确要求环保、安监、国土、建设、规划、工商、发改、公安、质监、商务、水务及供电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要积极参加并做好“散乱污”整治工作。今后,各相关部门将加强行业监管,严格市场准入,按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严格市场准入,按照“谁审批,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严禁新的“散乱污”企业产生。凡因专项监管不力,出现“散乱污”死灰复燃和新生“散乱污”问题的,由专项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关停取缔,并追究相应部门和人员的责任。(通讯员 滑国政 记者 王文珩)

责任编辑:刘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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