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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政策解读

2017-03-31 14:14:07 来源:廊坊日报

12331是国家食药监局要求各地开通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目的是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目前,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6年3月1日实施。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的含义是什么?

答: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生产者、经营者等主体在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

问:投诉举报人进行投诉举报时应提供哪些要素?

答:投诉举报人应当提供客观真实的投诉举报材料及证据,说明事情的基本经过,提供被投诉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涉嫌违法的具体行为等详细信息。提倡实名投诉举报。投诉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或者不愿公开投诉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

问:关于受理时限有哪些规定?

答: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收到投诉举报后应当统一编码,并于收到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决定不予受理投诉举报或者不予受理投诉举报的部分内容的,应当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以适当方式将不予受理的决定和理由告知投诉举报人,投诉举报人联系方式不详的除外。未按上述规定告知的,投诉举报自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收到之日起第5日即为受理。

问:关于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办理期限的规定有哪些?

答: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自投诉举报受理之日起60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情况复杂的,在60日期限届满前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投诉举报人正在办理。办结后,应当告知投诉举报人办理结果。投诉举报延期办理的,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问:《办法》对投诉举报人依法维权有哪些特别规定?

答:投诉举报人反映情况及提供的材料应当客观真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投诉举报人应当依法行使投诉举报权利,不得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违法手段干扰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投诉举报承办部门正常工作秩序。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问:我市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由谁来受理?

答:自2014年5月起,河北省所辖市(包括各县市区)的投诉举报由省食药监局统一接听受理。

本报记者 周洪娜 整理

责任编辑:刘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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