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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药品补充检验方法实现“零”突破

2018-04-26 09:48:54 来源:廊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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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由市药品检验所与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共同起草的《红参药材及饮片中总还原糖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发布,这标志着我市药品补充检验方法实现了“零”突破。

红参为人参的炮制品之一,是人参经蒸制后的熟用品,是药用历史悠久的传统名贵中药。目前,红参在我国除应用于多种中药成方制剂以外,在中医临床上使用也很普遍,更是现代人日常保健的常用中药、滋补佳品。近年来,随着红参销量增加、价格走高,不法分子在红参中掺糖增重的情况也较为严重。

2014年,市药品检验所承担了河北省药品评价抽验品种红参的评价检验和探索研究工作。在检测中,该所以红参中的还原糖含量为测定指标,对红参样品的含糖量进行补充检验;同时采购原料自制红参,考察正常红参的还原糖含量水平,初步确定了“以干燥品计算,红参含糖量(以还原糖计)不得过30%(g/g)”的检查限度。经检验,当年省级评价抽验的121批样品中,95批含糖量超出该限度,占比接近80%。结果表明红参掺糖增重现象较为普遍,因为缺少针对性的检验标准,也制约了监管的有效落实。

2015年,针对在红参中掺糖增重现象严峻、缺少针对性检验标准的现状,该所继续对红参掺糖增重补充检验方法开展研究。2016年3月15日,在央视“3·15晚会”上,中检院专家及技术人员现场演示了该补充检验方法对红参掺糖进行检验的试验,引起社会各界对红参掺糖增重问题的广泛关注。

2016年,市药品检验所对中检院提供的59批红参样品、以及40多批市售及自制红参样品进行了含糖量检测,进一步扩大了样品测试批次,验证了红参掺糖增重补充检验方法检查限度的合理性。2017年,《红参药材及饮片中总还原糖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发布,为对掺糖增重红参进行检测提供了法定依据。(记者周洪娜)

责任编辑:郭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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