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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初中禁增56人以上大班额

2017-03-03 09:58:03 来源:廊坊日报

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着力解决义务教育“乡村弱”和“城镇挤”问题。自今年秋季学期起,各县(市、区)小学、初中一年级不再新增56人以上大班额,到2020年底前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城区内的小学一律不再举办学前班

意见指出,各地要统筹“十三五”期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按照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的标准班额,新建和改扩建校园校舍,加快消除现有大班额。通过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均衡配置师资、教育信息化等方式,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完善招生入学管理办法,限制班额超标学校招生人数,避免学生向少数学校过度集中。各市市区和县(市、区)城区内的小学一律不再举办学前班。

优质学校教师

每学年10%轮岗到乡村学校

我省将推进校长和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校长、班主任工作激励机制,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一半计算。

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跨区域调整机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编外教师,特别是不得以事业单位整体满编为由而不为中小学校补充教师;严禁管理部门与中小学校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完善教师长效补充机制,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各地将实行乡村教师收入分配倾斜政策,为确实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发放乡(镇)艰苦地区工作补贴。

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

为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我省将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就读,学校要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城镇生活。公办和民办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

农村留守儿童一直为社会所关注。意见要求,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全面掌握本地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建立信息台账,一人一档,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学校要加强对留守儿童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心理辅导。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鼓励父母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随父母在工作地就近入学,外出务工父母要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转自《河北日报》(河北日报记者 马利)

责任编辑:刘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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