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应急办温馨提示:根据省大气办《关于解除区域一和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7]24号)文件精神,受冷空气过程影响,我市扩散条件逐步转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廊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6修编版)的规定,于2月16日2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记者 王辉)
市政府应急办温馨提示:根据省大气办《关于解除区域一和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7]24号)文件精神,受冷空气过程影响,我市扩散条件逐步转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廊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6修编版)的规定,于2月16日2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记者 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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