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能以工作不合格为由延长试用期吗?
市民赵先生:2015年5月,我找到了一份工作,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公司以表现不合格为由延长试用期。请问,公司有权延长试用期吗?
律师解答:公司没有权力延长你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要承担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公司可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即使公司与你约定的试用期限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最高限,也不能与你协商延长或单方面延长试用期,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彩礼钱能要回吗?
市民张先生:我今年5月份与赵某订婚,并给了对方8万元彩礼。后来,赵某不同意结婚,我们没有领证也没有共同生活。请问,我能要回彩礼钱吗?
律师解答:据你所述情况,你可以要回彩礼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公司最多能扣除我多少工资?
市民李先生:今年5月开始我在应聘的公司上班,工资为每月2000元。8月份,我想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以我造成经济损失为由扣除我1200元工资。请问,公司有权扣除我这么多工资吗?
律师解答:如果因为你的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有权要求你赔偿,但公司无权每月扣除你400元以上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本报记者 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