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固安县工商局查处了一起销售假冒腻子粉案件。
该局接到一品牌厂家举报,称固安县某建材城内曹某销售的其品牌腻子粉为假冒产品。
接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对举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的货车上发现该品牌腻子粉233袋(每袋20kg)。经厂家打假维权部工作人员初步鉴定,此批产品涉嫌假冒。检查人员当场抽取样品,委托厂家进行鉴定。随后,厂家出具了鉴定报告书,确定该批腻子粉假冒该公司厂名、厂址,是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
当事人销售假冒腻子粉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规定,固安县工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没收侵权腻子粉233袋,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记者苗月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