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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日” 廊坊市贫困人口第四重保障来了

2018-10-17 14:15:47 来源:廊坊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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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第26个“国际消除贫困日”,也是我国第5个“扶贫日”。全市组织开展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扶贫政策的宣传活动,使贫困群众进一步知晓和享受扶贫政策,同时引导社会关注贫困问题,关心扶贫事业,脱贫攻坚,携手共行。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水平,解决贫困人口医疗费负担问题,我市出台了《廊坊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补充保险暂行办法》,决定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三重保险基础上,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医疗救助补充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发生的普通门诊(仅限家庭签约医生所属乡镇卫生院发生的门诊费用,年度内个人自负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纳入报销)、门诊特殊疾病和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及医疗救助后,年度内自负医疗费用5万元(含)以下,5-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部分,分别按85%、90%、95%比例报销,第四重保障实行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将达到98%左右,对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负担、有效防止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挥重要作用。目前医保部门正在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至9月发生的医疗费进行核算,补报销费用将会在近期发放到位。

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看病时请您记住以下几点:

贫困人口就医注意事项

看病时一定要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或社会保障卡。普通门诊要在家庭医生签约所在的乡镇卫生院就医后可报销。门诊特殊疾病和住院要在廊坊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报销。去外地医院,一定要与当地医保部门提前联系,办理转院手续。在相应的窗口结算。

小贴士:

什么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农民人均年收入达到2952元的国家现行农村扶贫标准。如果达不到上述内容之一的,可以识别为贫困户,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贫困户如何申请?

农户自认为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向村委会提交申请,村民小组认为其符合贫困户条件的,也可以代为申请。经过贫困部门调查、认定,对符合初步条件的经过村委会公示,然后报乡镇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定为贫困户的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复审,县扶贫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评议后,将确定的贫困户名单予以公告,确定成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责任编辑:郭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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