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清县财政部门积极应对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形成的“三期叠加”的压力,充分发挥财政的资金导向、政策激励等职能作用,着力培植财源,优化经济结构,扶持企业发展壮大,有效促进了经济稳定发展。据统计,截至10月底,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8.25亿元,同比增长10.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11.87亿元,同比增长4.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93元,同比增长9.8%。
财政收入作为经济运行结果的客观反映,体现了永清经济在主动转方式、调结构中,质量和效益得到改善提升。今年1至11月全部财政收入累计完成96303万元,占全年任务的90.6%,同比增长22.4%;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3654万元,占全年任务的87.8%,同比增长17.7%。其中,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对财政收入贡献率最高,今年以来的占比为55%,同比增长11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7.1%,较去年同期的78.6%,增加 8.5个百分点,收入质量不断提高。
据介绍,永清县财政收入质量能够伴随经济结构调整得到提升,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财政部门采取了扩投资、稳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支持做大总量,夯实财源基础。突出发展实体经济,促进项目引进、产业培育,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两化同步”。通过争取政策资金,投入13805万元重点支持了光伏发电、烟气治理等项目建设,引领产业、项目高端发展。二是推动工业技改,促进转型升级。设立县级工业技改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各500万元,财政局、工信局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增强发展动力。三是支持优化环境,加快财源拓展。今年以来共投入资金2367万元,支持了县乡公路养护、县城绿化、城区面貌治理及2014年规划编制,促进了发展环境改善。四是支持城乡统筹,提升现代农业品质。整合各类财政惠农资金,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大力发展观光农业、特色农业等都市休闲农业,打造金融资本进军现代农业的“桥头堡”。
发展为要,民生为本。在收入稳定增长的同时,永清县财政局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研究把握“惠民生”与“稳增长”的内在联系和互动关系,强化民生优先的政策导向,将公共财政预算中的七成财力投入民生领域。一是以增进百姓福祉为核心,着力完善惠民利民政策,加大对教育、文化、医疗、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投入,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以建立改善生态环境的财政投入机制为重点,着力支持治理大气和水污染,支持淘汰燃煤茶浴炉、供暖小锅炉、黄标车等项目,支持实施生态造林,促进可持续发展,努力打造和谐宜居之城。三是以维护安全稳定为目标,着力支持城市智能化、精细化管理,加大政法维稳资金投入,推进城乡和谐发展。(特约记者 任文利 通讯员 慧颖 成林 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