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文明委公布了2013年度省级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名单,文安县再次荣获省级文明县城称号。文安县供电公司、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支付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滩里镇,新镇镇芦阜庄村等7个单位也分别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称号。
近年来,文安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热爱文安、建设文安、奉献文安、发展文安”为抓手,深入实施“生态立县、产业兴县、园区强县、新城富县”发展战略,以绿色发展、转型发展和跨越发展、和谐发展为统揽,更加突出生态建设,更加突出产业转型,更加突出园区开发,更加突出城乡统筹,更加突出民生改善,在京津冀区域融合中借势推进新型城镇化,全力打造现代产业基地、水韵宜居名城,建设美丽幸福新文安。
在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文安县通过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目标责任、广泛宣传发动、落实保障措施,大力实施文明公民培育、城乡面貌整治、公共秩序规范、社会服务提升和优秀文化弘扬等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活动,掀起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新高潮,使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技文化素质有了明显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和文化品位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城市功能日臻完善,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加强,和谐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保持了全县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通讯员 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