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人民法院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香河县人民法院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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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香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针对被告人到庭不便以及当前疫情防控的需要,主动走出法院,到被告人家中就地审理案件,取得良好效果。这是10月12日9时许,该院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张晓莉(左一)等人到刘宋镇某村被告人家中巡回审理案件。 通讯员王春蕾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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