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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精准科学依法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2020-12-01 13:12:02 来源:廊坊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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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科学依法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廊坊市大气办印发《廊坊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日前,廊坊市下发了《廊坊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对廊坊市空气质量改善效果提出明确要求:全面完成《廊坊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2020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在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2020年10-12月,廊坊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49微克/立方米以内,到2020年12月底前不出现重污染天;2021年1-3月,廊坊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69微克/立方米,力争控制在61微克/立方米以内,重污染天数8天以内…………

《方案》在过去行之有效的工作基础上,继续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切实服务“六稳”“六保”大局。针对秋冬季的污染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弱项,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以往秋冬季攻坚行动取得的成果,按照“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的要求,全面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污染天气,实施企业绩效分级分类管控,持续推进联防、联控、联治,精准科学依法有效应对,严防重污染天气反弹;对标蓝天保卫战各项目标任务,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散煤治理,巩固锅炉综合治理成果,加大重点行业减排工程建设,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扬尘污染管控,严防秸秆焚烧、烟花爆竹燃放和“散乱污”企业反弹,有序推进工业炉窑治理;坚持“夏病冬治”,聚焦臭氧污染,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坚持问题导向,压实部门和地方责任,加大执法帮扶力度,实现打赢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为“十四五”规划开局打下良好基础。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发展管环保、管生产管环保、管行业管环保”,切实把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同时,要全面梳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各项任务落实进度,查漏补缺,对尚未完成的任务,倒排工期,确保2020年12月底前“销号”。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本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支持力度,落实中央和省财政对农村居民天然气取暖运营、用电取暖补贴政策,居民“煤改气”采暖期天然气门站价格不上浮,实行采暖用电销售侧峰谷电价,扩大采暖期谷段用电电价下浮比例;落实特殊人群优惠补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众个人承担部分,按政策给予补助补贴,确保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配合财政部门,针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做好大气专项资金使用工作,加强预算管理,对大气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各地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实化责任分工,全面落实各类重点行业和重点设施超低排放标准,落实各项支持措施,加强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持力度。加强污染源监测能力建设,重点排污单位(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实现烟气排放自动监控实施安装、联网、运行、维护管理;构建交通污染监测网络,2021年3月底前,公开曝光一批监测数据质量差,甚至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机构和人员名单;动态更新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完成2019年城市大气污染颗粒物源解析工作,形成污染动态溯源的基础能力。

各地各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执法强度和执法质量,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坚持铁腕治污,加大对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问题的执法检查力度,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精准执法、服务执法,严防“一刀切”式执法、坚决杜绝“过度执法”;运用科技手段,强化精准执法,继续完善环境执法监管平台建设,健全在线监控数据超标、交办、督办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分表计电、远程执法、视频监控等手段,提升执法效能,严厉打击违法排污、弄虚作假等行为。

加强部、省交办问题整改。同时,以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着力解决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难点热点问题,有效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推进大气环境持续改善。加强专家指导,落实精准科学防控。总结、延续近年来大气污染治理成功经验,深化与PM2.5专家小组合作,继续采用第三方服务方式引进高端专家资源,为廊坊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服务。切实发挥专家团队在重污染天气应对、精准防控和重点区域污染源深度治理中的指导作用、实时保障作用、重点攻坚作用,从经费保障、日常巡查、专家研讨等工作上,对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服务团队予以支持。

加强宣传引导。完善和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动员社会力量,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增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及时向社会公布工业企业绩效评价名录、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监督。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推广典型经验,曝光典型案件,回应公众关切,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格局。

加强考核奖惩。对空气质量改善情况每月进行排名考核,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县(市、区)、乡(镇)及园区(开发区)综合运用通报批评、预警提醒、公开约谈、党纪政务处分等方式,量化问责情形,传导工作压力,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对未完成秋冬季大气环境改善目标、空气质量出现恶化,部、省交办问题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或新发现问题较多的,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实施追责问责。(记者苗月平 通讯员田硕)

来源:廊坊都市报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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