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中院简化诉讼退费程序
三个月办理直接退费479件共计900余万元
廊坊中院于2020年7月8日印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退付操作规程(试行)》,诉讼当事人申请退付诉讼费不再通过主审法官申请,可携带生效法律文书等相关材料直接向该院财务部门申请。自《规程》实施以来,廊坊中院财务部门办理直接申请退付诉讼费案件479件,共计退付诉讼费9066463.5元。
从实施情况看,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和效果。当事人办理诉讼费退付的程序简化了,退付申请一步到位;退付时间缩短了,由以前的20天左右缩减到平均3天即可到账,并且力争做到当天申请当天退付。
新的诉讼费操作规程从根本上解决了诉讼费退付办理环节多、不及时的问题,把法官和书记员从繁重的退费工作解脱出来,更重要的是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诉讼当事人和律师纷纷为此点赞。 (记者李新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