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记者从廊坊市商务局获悉,廊坊市持续开展支付宝平台惠民乐享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第二期将于7月31日发放。
此次电子消费券发放主体为廊坊市政府,消费者通过支付宝平台领取电子消费券,采取“线上领取,线下使用”的方式,在廊坊市线下餐饮、购物等企业按比例进行核销。消费券通过“支付宝”手机APP发放。消费者领券后,可在廊坊市主城区(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支持支付宝收付款的餐饮、购物(包括但不限于超市卖场、百货商场、商圈等)企业使用。
此次计划发放消费券15.6万张(消费券卡包5.2万份),于7月31日10:00统一投放,领完即止,活动期间同一用户只可领取一次。消费券卡包面值总额70元,内含3张通用消费券,包括单笔消费满200元减40元消费券1张、单笔消费满100元减20元消费券1张、单笔消费满50元减10元消费券1张。消费券领取后10天内有效,通用消费券在廊坊市主城区支持支付宝收付款的餐饮、购物等企业(不分行业)线下消费均可使用。(记者 刘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