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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廊坊市支付宝平台惠民乐享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即将启动

2020-07-14 06:53:03 来源:廊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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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廊坊市商务局获悉,廊坊市支付宝平台惠民乐享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将于16日启动。

据介绍,此次活动是通过政府发放惠民电子消费券、商家让利促销、市民广泛参与,抢抓夏、秋消费旺季,拓展核销渠道,激发消费者购物热情,促进消费回补,推动全市消费品市场全面复苏。

电子消费券的发放主体为市政府,消费者通过支付宝平台领取电子消费券,采取“线上领取,线下使用”的方式,在廊坊市线下餐饮、购物等企业按比例进行核销。通过“支付宝”手机APP进行发放,所有在廊坊人员(包括域外来廊坊人员)均可领取。市主城区支持支付宝收付款的餐饮、购物(包括但不限于超市卖场、百货商场、商圈等)企业。

此次计划发放消费券15万张(消费券卡包3万份),采取先到先得的方式,在7月16日10:00 统一投放,领完即止,活动期间同一用户只可领取一次。消费券卡包面值总额100元,内含5张通用消费券,包括单笔消费满200元减40元消费券1张、单笔消费满100元减20元消费券2张、单笔消费满50元减10元消费券2张。卡包内消费券有效期均为10天;每个卡包的5张消费券不能叠加使用,即支付宝每支付一次,对应核销一张;消费者的卡包可在商家所有优惠让利的基础上使用。

具体使用方法为每单消费限使用一张政府消费券,消费券不设找零,不可提现。消费者使用政府电子消费券消费时,可以与商家和相关金融机构促销活动叠加使用。消费券使用门槛以支付宝订单金额为准,不能拆分、不能转赠使用。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尚在有效期内的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退款时消费券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参与活动的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均由企业独立负责,在交易过程中遇有质量和服务问题,可按照正常的消费流程进行维权,活动主办方不对企业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承担任何责任。本次消费券采用电子券形式,通过网络发放,因网络及信息系统原因影响电子消费券正常使用时,活动主办方可协调商家保障领取者相应消费权益,不承担其他责任。(记者刘艳芳 通讯员姚远)


来源:廊坊日报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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