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高速交警廊坊支队获悉,为规范高速公路行车秩序,预防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首都环线高速和京秦高速(廊坊市北三县段)设置测速点段5处,对违反限速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设置电子警察40处,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不系安全带、接拨打手持电话、闯禁行、倒车、调头、逆行以及其它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醒,辖区高速公路行驶最高限速标准为小型客车120km/h,其它车辆100km/h,危险品运输车全天以及中型以上客车(含)22:00-5:00最高限速80km/h,所有车辆最低限速60km/h。(记者张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