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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办理!廊坊市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

2019-12-12 17:41:02 来源:廊坊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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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以来,许多纳税人享受到这个政策“红包”。纳税人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日前,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已开始确认,纳税人需进行确认或重新采集,否则将影响明年的税款计算。在这过程中,纳税人需注意哪些问题?遇到问题时,应该怎么办?……12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邹立明为纳税人进行了详细解读。

“纳税人可通过访问手机APP或是登录网页版进行确认或重新采集。”邹立明介绍,纳税人2019年已享受过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并需要2020年在单位继续办理扣除的,需根据政策享受条件并结合实际情况,在12月份及时关注前期填报信息的变化情况;如有变化及时修改添加即可。如无变动,只需在2019年基础上一键确认。如不进行修改,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0年。

在记者采访时,在某单位就职的小杜来到市税务局寻求帮助。原来,小杜在用手机APP进行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重新确认时,显示有非法字符,无法进行确认,这可愁坏了她。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发现是住房贷款利息一项中存在“#”字符,随后小杜删除了非法字符,并完成了确认。

“在确认和重新采集过程中,纳税人如果发现有问题不能及时确认,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平台热线或是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去咨询。”邹立明也提醒纳税人,如果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纳税人不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将不能及时、准确享受政策甚至还会对纳税人的信用产生影响。比如,任职受雇单位发生变化而未更新,新的任职受雇单位将无法获取纳税人的相关信息并据以办理扣除。

此外,如果纳税人2019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未在领取工资薪金时享受,纳税人需要先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并在单位发放最后一个月工资前报送至扣缴义务人,才能在今年剩余月份补充享受2019年的专项附加扣除。如果时间上来不及,也可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享受。(记者苗月平 通讯员夏旭东)

来源:廊坊都市报
责任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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