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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启动工业企业续贷周转资金解决企业“过桥难”

2019-11-20 16:27:22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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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11月20日讯(通讯员周禹佳)今天上午,廊坊市工业企业续贷周转资金正式启动,首期资金规模1.5亿元,用于支持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具有高成长性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的续贷周转。

11月20日,廊坊市工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启动廊坊市工业企业续贷周转资金。图为发布会现场。 通讯员周禹佳摄

目前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为金融机构贷款,企业在续贷时,必须先还再贷。部分中小企业因无法及时筹措自有资金归还贷款,不得不通过民间借贷甚至是高利贷进行续贷,大幅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且企业极易发生资金链断裂。

针对此种情况,廊坊市政府决定设立续贷周转资金,为资金周转困难的贷款企业提供周转支持,解决工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过桥难”的问题,并通过控制资金使用成本有效缓解企业融资贵的问题,同时防止和化解企业资金链断裂的风险,推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续贷周转资金由廊坊市工信局委托廊坊市财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财信资本管理公司前期目前已分别与建行、农行等首批合作机构签订了续贷资金合作协议。

有续贷周转需求的企业可以在贷款到期前30日向贷款银行提出续贷申请,银行同意续贷并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后将为其出具《廊坊市工业企业续贷周转资金使用推荐表》。企业于本次银行贷款到期前10个工作日向财信资本管理公司申请使用续贷周转资金,审批通过后即可还款并续贷。

续贷周转资金的使用对象为廊坊市辖区内有合作银行贷款且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本期贷款条件和后续还贷能力的工业企业,且需符合以下五个条件:在本市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纳税的工业企业,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与合作银行发生流动资金贷款;未被列入淘汰或限制产业范围;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名单;近半年纳税记录中有增值税等体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税种。

“续贷周转资金最大的特点是‘短平快’,单笔续贷资金使用限额原则上不能超过1000万,同一企业同一时间在不同的合作银行申请续贷资金合计不能超过1000万。”廊坊市工信局副局长曹焕义介绍,企业使用续贷周转资金期限原则上控制在7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下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使用续贷周转资金坚持有偿付费原则,资金使用成本按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执行。除担保费用外,企业不需要再支付考察费、评审费、咨询费等其他费用。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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