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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廊坊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2019-10-12 09:18:07 来源:廊坊日报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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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进驻廊坊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冯韶慧作动员讲话 卢彦君李建良分别讲话

李龙主持动员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省委省政府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廊坊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0月11日,省委省政府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廊坊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召开,督察组组长卢彦君、副组长李建良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市委书记冯韶慧作了动员讲话,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李龙主持会议。

卢彦君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通过实践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全党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的根本遵循。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并推动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涵。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手段,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卢彦君强调,这次督察总的要求是“坚定、聚焦、精准、帮扶、规范”,不断夯实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定,就是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不解决问题绝不松手;聚焦,就是紧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情况,紧盯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情况;精准,就是既查事又查人,把问题查实查透查准查深,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帮扶,就是既要鲜明指出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问题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问题,又要指明整改思路和方法;规范,就是要严格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办法》要求开展督察工作。重点督察廊坊市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落实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推进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等。结合被督察对象具体情况,同步统筹安排1个生态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组,重点督办对群众举报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查处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违法违规案件,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大助力。

卢彦君要求,督察组要认真落实督察规范,严格执行督察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反映问题。廊坊市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配合督察组工作,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冯韶慧表示,环保督察既是对廊坊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情况的一次全面体检,也是对我们解决环保突出问题、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有力推动。我们一定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这次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省督察组工作要求上来,一定全力配合,切实做好服务保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这次督察,深入细致地做好配合工作。一定聚焦问题,切实推进整改落实,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迅速调查核实,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实行挂帐督办,不回避、不包庇、不推诿,不为问题找理由,只为解决想办法。一定借势提升,切实放大督察效果,以此次督察为契机,在全市开展一次环保问题大排查,发现和解决一批新的问题,坚定不移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优异成绩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会上,李建良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执法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对象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

省委省政府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廊坊市党政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参加会议,廊坊市人大和政协主要领导,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的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领导成员,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当地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根据安排,省委省政府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11月10日,期间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316-2114135 ,专门邮政信箱:河北省廊坊市0298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廊坊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廊坊市处理。

来源:廊坊日报微信
责任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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