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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刘志军:追求案件真相的刑事技术“尖兵”

2019-09-17 10:03:09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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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赵玉洁 记者孟宪峰)是什么工作,让他一干就是23年?是什么力量,让他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刘志军,永清县公安局主检法医师,现任永清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兼技术中队中队长,中国法医学会会员。

自1996年5月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刘志军把对人生价值的孜孜追求融注于他所钟爱的刑事技术事业中,刻苦钻研,努力工作。2019年5月17日,他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刑事技术人员”。

法医,是一个带几分神秘色彩的职业。没有枪林弹雨,没有鲜花簇拥,没有勋章闪耀,陪伴他的只有一份份鉴定报告和一具具冰冷的尸体。他们的任务是用专业技能,让尸体“开口说话”,令真相大白天下。

2011年9月11日,永清县西镇村村民王某某被害。刘志军带领技术民警多次勘验现场,反复分析,最终通过足迹鉴定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为被害人讨回了公道。
为了干好刑事技术工作,刘志军刻苦学习专业知识,认真钻研现场勘查学、痕迹物证鉴定学等刑事技术技能,并在实战中不断完善提高。在他的眼里,每一寸腐烂的尸体、每一道血肉模糊的伤痕,都是解开死亡之谜的“钥匙”。他从案件的一个个细节中抽丝剥茧梳理出事实的真相,为案件侦破指明方向。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刘志军先后参与侦破各类案件300余起,为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打击犯罪、服务群众作出了突出贡献。

“不管是命案还是其他的案子,只要这个现场他到了,大家就放心了。”同事韩颖这样评价。2005年5月20日,窦某强奸杀人案,就是通过他提取的痕迹物证及对嫌疑人的准确鉴定,使案件得以成功侦破;同年7月20日,造成三死一伤的杀人案,也是通过他的法医现场分析,以及对嫌疑人赵某身上自造伤的甄别,揭穿了赵某杀人后伪造他杀的谎言。

在做好办案工作的同时,刘志军不断学习深造,先后两次进入省刑事科学技术青年人才培训班,并先后赴济南、昆明等地参加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与中国法医学会组织的研讨会。通过多次的培训与学习,他在刑事技术专业方面取得长足的进步。2001年,他被省公安厅纳入省级刑事科学技术青年人才库,成为廊坊市少有的法医人才。

实践能力上去了,理论能力也不含糊。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刘志军撰写专业学术论文10余篇,收录于各类国家级刊物,他也因此成为一名“能文能武”的刑事技术“尖兵”。

2013年至2014年期间,永清县南部区域连续发生变压器被盗案。刘志军带领技术人员,通过对现场留下的足迹和运输工具痕迹的研究,将50余起案件串并,最终使案件成功告破。

干过刑警的人都知道当一名刑警不容易,而在刑警中,从事刑事技术的,更是集脏、苦、累于一身。由于工作性质特殊,刘志军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只要接到指令,不管狂风暴雨、酷暑严寒,也不管白天黑夜,他都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工作环境再恶劣,他也丝毫没有退缩过。在一般人眼里,法医工作是恐怖、血腥的,但对刘志军而言,这些早都因为“责任”两字变得无关紧要。

公正无私,是一名合格的刑事技术人员的必备品质。法医鉴定事关当事人有罪、无罪、罪轻或罪重,一旦搞错,会使无辜的人受到伤害,或使有罪的人逃脱法律惩罚,酿成执法不公,后果不堪设想。参加工作23年来,经刘志军审核、出具的法医检验鉴定书不计其数,为人民群众讨回公道无数,接待死者家属无数,无一错漏,无一投诉。

刘街乡纵火烧毁蔬菜大棚案、管家务乡入室抢劫案……刘志军利用刑事技术专长帮助侦破了一个又一个疑难案件。“这份工作做的每一个实验、写的每一份报告,都关乎家庭的悲欢、案件的成败,更关乎公平与正义,能用自己的力量,为老百姓做点事,是很值得的!”刘志军说。

凭着扎实的工作作风、爱岗敬业的精神和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刘志军先后多次被永清县委、县政府授予三等功,并被授予“岗位能手”“业务标兵”“十佳刑警”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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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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