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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病种增至25种

2019-07-19 10:46:36 来源:廊坊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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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医保局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由原来21种增加到了25种。

为持续深入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冀卫医函〔2019〕29号)有关要求,我市2019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进一步扩大救治病种范围,在前期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21种大病救治基础上,新增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4个病种。

为提升专项救治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水平,市卫生健康委结合实际,组建了新增病种市级救治专家组,负责全市疑难重症病例专业技术指导和质控工作。同时,在原5家市级定点医院的基础上,新增廊坊市第三人民医院作为市级定点医院。各地也将根据实际,成立县级救治专家组(含中医专业),负责辖区内有关病种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业务指导工作等。同时,确定辖区内救治定点医院。对于县级医院不具备诊疗条件的,可以设置在具备诊疗条件的市级或省级医院。
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各地将积极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有关病种诊疗规范、临床路径、技术操作规程等,制订具体的临床路径和诊疗管理方案。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制定了新增病种的临床路径,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将根据贫困患者病情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诊疗方案,切实提升贫困人口大病救治水平。

为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通知》要求科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严格掌握出、入院指征,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等,科学测算相关病种费用。同时,要加大控费力度,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切实保障贫困患者合法权益。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对特殊困难的救治对象进一步实施倾斜救助。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财政基金及慈善救助等保障制度,逐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记者杨巍)


来源:廊坊都市报
责任编辑:郭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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