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新闻>>新闻眼看廊坊>>

廊坊开出违反《快递暂行条例》首例罚单

2019-02-11 14:46:09 来源:廊坊都市报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近日,记者从市邮政管理局了解到,该局依据《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快递末端网点未备案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这是我市依据《条例》开出的首例罚单,也是针对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备案违法行为的首次行政处罚。

2018年12月4日,市邮政管理局与市公安局联合检查时发现,某快递企业在固安县学府芳园小区开办的快递末端网点,在未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情况下擅自对外经营快递业务,影响市场经营秩序。执法人员对该涉事网点进行调查取证,对其上级法人企业进行询问,最终以“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备案”为案由对该法人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出台后为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保障快递安全,保护快递用户合法权益,加强对快递业的监管提供了依据。下一步,市邮政管理局将继续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并加强执法检查,要求企业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完善末端网点的硬件配套设施,确保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记者 孟洁)


   



责任编辑:郭宏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