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清县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发布了市交叉暗访检查组在该县暗访检查时发现的典型案例,敲响廉洁警钟,持续抓好正风肃纪工作。
永清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廉洁过节、严防“节日腐败”精神,紧盯“十二个严禁”要求,开好“两个会议”,下发“两个文件”,用好“两种方式”,制发“两期通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传导工作压力,全力抓好元旦春节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严防“节日腐败”。
开好“两个会议”早提醒
据了解,永清县在省、市纪委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下发后,县委常委会第一时间进行了集体学习,并要求从县委常委做起,严格遵守省、市纪委要求,强化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做到令行禁止,为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做出表率。县纪委常委会也逐条学习了省、市《通知》,要求执纪者首先要遵守纪律,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打铁先要自身硬,把规矩真正立起来,把纪律真正挺起来。
下发“两个文件”严要求
“这次修订《条例》,针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作出纪律处分规定,着力强化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纪律约束,充分体现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发扬‘四真’精神,抓实抓好新《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永清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王强在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表示。
该县将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下发了两个文件。县委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出入高级会所,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县纪委转发市纪委《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至各级各单位,要求按照省、市纪委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用好“两种方式”传压力
“6个监督检查组不仅随机抽查了部分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2018年以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还深入县域内的农家乐、饭店、宾馆和大型超市等场所,对违规公款收送特产等节礼、聚会宴请、节日期间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进行重点监督检查。”永清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近日在全县明察暗访工作推进会上表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现顶风违纪问题的单位,将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该县在学习文件、传达要求的基础上,一方面,2018年以来,共召开警示教育大会4次,对2018年以来查处的27起典型案件进行全县通报,教育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对照反思,警钟长鸣,坚持高线,严守底线,筑牢防线;另一方面,县纪委成立专门督查组,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不定期高密度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绷紧纪律这根弦。
发布“两期通报”强震慑
“上次县纪委监委移交给你们的问题线索并不是很复杂,明确要求你们限期办结,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结果,甚至连实质性进展都没有?纪检监察干部是管纪律的,如果我们都拈轻怕重、不推不动,那还何谈‘打铁必须自身硬’……”这是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约谈两名乡镇纪委书记的场景。
与此同时,该县对典型问题指名道姓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对“四风”问题始终保持高压震慑。2018年10月10日,县纪委监委对立案后续工作迟缓的2名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在全县案件调度会上通报批评;2018年12月11日,县纪委监委对县政务中心未按时上岗的3名工作人员点名通报,进行了批评教育,进一步强化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通讯员 陈辉 朱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