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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2018-12-28 10:12:51 来源:廊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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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廊坊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洪江,副主任王俊臣、王相仁、陈洪波、王永威、邵二玲,秘书长毕忠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陈洪波主持会议。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贾永清,市监察委员会、市法检“两院”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干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一名副主任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廊坊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廊坊市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市本级预算第三次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草案和专题询问办法草案,审议通过了常委会或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视察全市河道治理情况的报告、关于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廊坊市区“厕所革命”暨基础设施建设的报告、关于视察全市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河北省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常委会关于赴广西考察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的报告。会议对市政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18年市本级预算第三次调整方案(草案)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人事免职事项,补选了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记者 张欢)

责任编辑:郭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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