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大城县多部门联合集中行动,依法对县城区东环北路东侧翔和小区两栋住宅楼之间的两层违建楼房进行强制拆除。
经查实,该楼房南北长27.1米,东西宽8.4米,建筑面积455.28平方米,未经规划部门许可,属于违法建筑,经规划部门认定,不符合城乡规划。2017年10月24日,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此处违法建筑下达了违法建筑拆除决定书,户主一直未按规定拆除,经催告仍未履行规定义务。鉴于此种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经大城县人民政府责成,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此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通讯员 刘雅娜 赵雅坤 记者 杨雅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