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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开展秋冬季第二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2018-11-16 10:57:48 来源:廊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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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根据《河北省2018-2019年秋冬季第二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方案》,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严厉打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市环保局于11月16日至11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大气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同时印发《廊坊市2018-2019年秋冬季第二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对专项活动进行具体指导。

此次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决策部署,重点对扬尘污染防治情况,采暖季期间涉气企业错峰停限产措施执行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第一轮大气环境执法发现问题、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设置、运行和达标排放情况,无组织排放管控情况,实施封闭储存、密闭输送、系统收集情况,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情况,涉气重点排污企业持证排污情况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对钢铁、水泥、玻璃、电力、石化、炭素、制药、垃圾焚烧、新型建材、铸造、化肥等涉气重点行业企业逐一进行现场执法检查。重点打击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无证排污、逃避监管、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监测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及排污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严格落实“预防式”“服务式”“体检式”执法工作要求,坚决杜绝“一刀切”。同时,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信访举报件、国务院大督查及上级交办的市以上重点环境信访举报件进行核查和后督察;对“散乱污”企业持续排查整治情况和关停取缔类企业落实“两断三清”的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在此次检查中,市级成立交叉执法组,成立市级机动巡查组,各县(市、区)成立自查组。同时,对专项行动提出工作措施及要求,要求在工作中坚持文明执法,严肃工作纪律,统一工作标准,加强信息报送,强化组织调度,及时移交整改,强化宣传报道。(记者 陈正 吕新颖)

责任编辑:郭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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