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早高峰期间,在新华路与金光道交口,市交警一大队执勤交警发现一辆电动四轮车在直行机动车道内等待信号灯,随即上前将该车拦停。
交警在与驾驶人交谈过程中,发现其嘴里有酒气呼出,于是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发现该驾驶人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驾驶人高某向交警解释,自己头天晚上确实喝过酒,早晨着急出门,就开着四轮电动车上路了。在执勤交警教育下,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交警依法对高某醉酒驾驶非机动车和驾驶非机动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行为,一并进行了处罚。(记者 高原 通讯员 汪海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