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新闻>>全面从严治党>>

廊坊开展提级巡察交叉互巡工作

2018-10-29 09:46:04 来源:河北日报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组成10个市委提级巡察组进驻10个宣传部门和10个乡镇,组成10个县级交叉互巡组进驻20个县直单位

本报讯(通讯员孟凡成记者孟宪峰)近日,廊坊市召开市委巡察工作推进会暨市委“提级巡察”县(市、区)“交叉互巡”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新一轮巡察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本轮巡察采取“提级巡察”与“交叉互巡”相结合方式进行,组织10个市委提级巡察组对全市10个县(市、区)委宣传部和10个重点乡镇开展“提级巡察”;10个县(市、区)委各派出1个巡察组,对20个县直重点单位开展“交叉互巡”。

为破解人情干扰难题,提高巡察监督质效,廊坊市委每年安排一个轮次“提级巡察”,巡察对象是由市管干部担任主要负责同志的县直单位党组织和部分乡镇党委。市委提级巡察组对市委负责,向市委报告工作,组长从市委巡察组长库抽选,一次一授权。“提级巡察”发现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审议后,由市委巡察办统一移交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在开展市委“提级巡察”的同时,统一组织各县(市、区)委对人权、事权、财权较为集中的部分县直重点单位开展“交叉互巡”,县级交叉互巡组由各县(市、区)委委派任命,向被巡察单位所在县(市、区)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发现问题线索涉及市管干部和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向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移交;其他问题线索向当地纪检监察机关移交,报市委巡察办备案。

本轮巡察结合“六个围绕、一个加强”,重点检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选人用人、基层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整治“四风”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以及对被巡察单位贯彻落实市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深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若干办法》《关于推进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办法》的有关情况开展巡察监督。

为强化对本轮巡察的指导督导,廊坊市委专门成立5个巡察工作业务指导组,每组分包2个县(市、区),每半个月至少现场指导督导一次,前期把关巡察方向,中期把关发现问题和线索质量,后期把关巡察报告质量。同时,由市委提级巡察组负责对县级交叉互巡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导,县级交叉互巡组组长每天向市委提级巡察组组长沟通报告一次当天工作情况,每周召开一次市县巡察组长碰头会,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责任编辑:郭宏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