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安委办暗访检查市区汽修企业烤漆车间隐患情况通报
9月7日至8日,依托廊坊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中心,市安委办集中组织对市区汽修企业烤漆车间进行了暗查暗访,旨在进一步强化工贸行业企业封闭式喷漆房安全监管,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此次暗访共检查市区9家汽修企业烤漆车间,共发现隐患69项。共性问题主要有六类:一是喷漆房内照明灯采用非防爆型;二是喷漆房内电源线采用非防爆型防护套管;三是喷漆房安全出口侧面1.5米范围内采用非防爆型控制箱;四是喷漆房控制箱箱体与箱门间未设置静电跨接线;五是喷漆房配电柜内铝制电源线直接与配电开关连接未设置铜铝转接头;六是未建立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廊坊市君泰悦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发现问题隐患11项)
1.喷漆房内照明灯采用非防爆型,不符合《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12942-2006)第4.3.2、4.3.3条的规定和《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第6.2条的规定;
2.喷漆房内电源线采用非防爆型防护套管,不符合《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12942-2006)第4.3.2、4.3.3条的规定和《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第6.2条的规定;
3.喷漆房安全出口侧面1.5米范围内采用非防爆型控制箱,不符合《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第6.3.1、6.1.6条的规定;
4.喷漆房控制箱箱体与箱门间未设置静电跨接线,不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第5.1.1条的规定;
5.喷漆房控制箱进线口处未设置电源线防护措施,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第6.3.16条的规定;
6.喷漆房电源线穿墙未设置防护套管;
7.喷漆房外灭火器被物品遮挡;
8.未提供年度安全培训计划;
9.未建立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10.应急演练档案无应急演练记录、应急演练方案;
11.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廊坊市悦众信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发现问题隐患11项)
1.喷漆房内照明灯采用非防爆型,不符合《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12942-2006)第4.3.2、4.3.3条的规定和《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第6.2条的规定;
2.喷漆房安全出口侧面1.5米范围内采用非防爆型控制柜,不符合《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第6.3.1、6.1.6条的规定;
3.喷漆房控制柜柜体与柜门间未设置跨接线,不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第5.1.1条的规定;
4.喷漆房控制柜内控制开关接线端电源线芯线裸露约为1cm;
5.喷漆房控制柜进线口处未设置电源线防护措施,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第6.3.16条的规定;
6.喷漆房配电柜内电源线线线头裸露;
7.喷漆房配电柜内铝制电源线直接与配电开关连接未设置铜铝转接头;
8.未提供年度安全培训计划;
9.未建立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三、廊坊市瑞龙伟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发现问题隐患10项)
1.喷漆房内照明灯采用非防爆型,不符合《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12942-2006第4.3.2、4.3.3条的规定和《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第6.2条的规定;
2.喷漆房内电源线采用非防爆型防护套管,不符合《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12942-2006第4.3.2、4.3.3条的规定和《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第6.2条的规定;
3.喷漆房安全出口侧面1.5米范围内采用非防爆型控制箱,不符合《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第6.3.1、6.1.6条的规定;
4.喷漆房控制箱进线口处未设置电源线防护措施,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第6.3.16条的规定;
5.喷漆房控制箱箱体与箱门间未设置静电跨接线,不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第5.1.1条的规定;
6.喷漆房配电柜内铝制电源线直接与配电开关连接未设置铜铝转接头;
7.氧催化废气处理装置控制箱内接地线连接到接零端子;
8.未建立职工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9.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10.一电工的电工证未在“应急管理部和河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找到符合电工操作证的信息,河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只显示高处作业证信息。
四、廊坊市瑞吉伟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发现问题隐患7项)
1.喷漆房内照明灯采用非防爆型,不符合《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12942-2006)第4.3.2、4.3.3条的规定和《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第6.2条的规定;
2.喷漆房内电源线采用非防爆型防护套管,不符合《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12942-2006)第4.3.2、4.3.3条的规定和《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第6.2条的规定;
3.喷漆房安全出口侧面1.5米范围内采用非防爆型控制箱,不符合《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第6.3.1、6.1.6条的规定;
4.喷漆房控制箱箱体与箱门间未设置静电跨接线,不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第5.1.1条的规定;
5.喷漆房控制箱进线口处未设置电源线防护措施,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第6.3.16条的规定;
6.未建立职工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7.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廊坊瑞鑫伟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共发现问题隐患10项)
1.喷漆房安全出口侧面1.5米范围内采用非防爆型控制箱,不符合《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第6.3.1、6.1.6条的规定;
2.喷漆房控制箱箱体与箱门间未设置静电跨接线,不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第5.1.1条的规定;
3.喷漆房控制箱进线口处未设置电源线防护措施,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第6.3.16条的规定;
4.喷漆房内照明灯采用非防爆型,不符合《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12942-2006)第4.3.2、4.3.3条的规定和《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第6.2条的规定;
5.喷漆房内电源线采用非防爆型防护套管,不符合《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12942-2006)第4.3.2、4.3.3条的规定和《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第6.2条的规定;
6.喷漆房喷漆压缩空气储罐压力表安全阀未见检验标签;
7.喷漆房配电柜内铝制电源线直接与配电开关连接未设置铜铝转接头;
8.未建立职工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9.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10.未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六、廊坊市惠中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共发现问题隐患6项)
1.南侧喷漆房内未采用防爆型电灯,电源线未采用防爆型防护套管;不符合《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12942-2006)第4.3.2、4.3.3条的规定和《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第6.2条的规定;
2.北侧喷漆房内未采用防爆型电灯,电源线未采用防爆型防护套管;不符合《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12942-2006)第4.3.2、4.3.3条的规定和《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第6.2条的规定;
3.北侧喷漆房安全出口侧面1.5米范围内采用非防爆型控制箱,不符合《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第6.3.1、6.1.6条的规定;
4.北侧喷漆房安全出口处配电箱内有线头裸露;
5.喷漆房车间内灭火器落地设置;
6.应急救援演练计划编制、审核、批准人员未签字。
七、廊坊市众奥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共发现问题隐患5项)
1.喷漆房内电灯的电源线未采用防爆型防护套管,不符合《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12942-2006)第4.3.2、4.3.3条的规定和《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第6.2条的规定;
2.喷漆房内未采用防爆型电灯,不符合《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12942-2006)第4.3.2、4.3.3条的规定和《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第6.2条的规定;
3.喷漆房安全出口侧面1.5米范围内采用非防爆型控制箱,不符合《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第6.3.1、6.1.6条的规定;
4.喷漆房门口处配电箱与箱门间未设置跨接线,不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第5.1.1条的规定;
5.喷漆房门口处灭火器超充装。
八、廊坊市车帮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共发现问题隐患6项)
1.除尘设备软连接处未设置静电跨接线;
2.喷漆房门口处只配置一具灭火器且落地设置;
3.喷漆房门口处配电箱与箱门间未设置跨接线,不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第5.1.1条的规定;
4.喷漆房内电灯电源线未采用防爆型防护套管,不符合《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12942-2006)第4.3.2、4.3.3条的规定和《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第6.2条的规定;
5.喷漆房内未采用防爆型电灯,不符合《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12942-2006)第4.3.2、4.3.3条的规定和《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第6.2条的规定;
6.喷漆房安全出口侧面1.5米范围内采用非防爆型控制柜,不符合《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第6.3.1、6.1.6条的规定。
九、廊坊市东方华明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共发现问题隐患5项)
1.喷漆房安全出口侧面1.5米范围内采用非防爆型控制柜,不符合《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第6.3.1、6.1.6条的规定;
2.除尘设备软连接处未设置静电跨接线;
3.喷漆房内堆放废弃杂物;
4.喷漆房内未采用防爆型电灯,不符合《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12942-2006)第4.3.2、4.3.3条的规定和《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第6.2条的规定;
5.喷漆房内墙体敷设可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