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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建成区居民天然气价格拟上调

2018-09-12 10:46:48 来源:廊坊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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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廊坊市城区关于理顺居民用气价格并建立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重大价格决策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价格方案中显示,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由2.24元/立方米调整为2.47元/立方米,居民配气价格0.61元/立方米、非居民配气价格0.85元/立方米,城区管道天然气价格将实行上下游联动机制。

《廊坊市城区关于理顺居民用气价格并建立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重大价格决策方案》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居民到户销售价格方案、天然气配气价格方案、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方案。

居民到户销售价格:上调0.23元/立方米

根据价格方案,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由2.24元/立方米调整为2.47元/立方米。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为最高限价;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方案,居民用气二档价格维持2.69元/立方米不变;居民用气三档价格最高不超过政府制定的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生活用气(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价格标准由2.58元/立方米调整为2.62元/立方米;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实行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

天然气配气价格:居民配气价格为0.61元/立方米,非居民配气价格为0.85元/立方米

城区管道天然气居民配气价格为0.61元/立方米,非居民配气价格为0.85元/立方米;廊坊市城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管理,为制定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和实行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基础;配气价格原则上3年核定一次,当配气管网投资、配送气量、成本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国家政策规定进行调整的,可以提前校核。

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受上游天然气购进价格、市场采购价格、季节影响

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是指,因上游管道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调整或因基准门站价格实行浮动机制、市场采购合同价格较基期价格出现大幅调整,而引起下游城镇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天然气购进成本发生较大变化,需要及时通过调整到户销售价格予以疏导的价格机制。它是管道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管道天然气气源综合购进价格+配气价格)与上游管道天然气气源综合购进价格涨跌趋向一致的价格调整制度,包括顺价上调和顺价下调。

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包括居民用气价格联动和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

1、居民用气价格联动计算方式

公式一:管道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联动调整额=(调整期管道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基期管道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1-供销差率)

公式二:管道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季节联动调整额=(基期管道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调整期供气合同加权平均季节浮动率)/(1-供销差率)

上游基准门站价格调整的,适用公式一;基准门站价格实行季节浮动机制的,适用公式二。

其中,管道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是指河北省制定的上游管道供气企业供应廊坊市城区城镇燃气企业气源的基准门站价格。基期门站价格是指2018年河北省物价局《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规定的气源基准门站价格,调整期基准门站价格是指今后河北省新调整出台的气源基准门站价格,基期、调整期管道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均为含税价。

调整期供气合同加权平均季节浮动率是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上游供气企业和下游城镇燃气企业合同签订的全部气源按照购气量加权计算的基准门站价格季节浮动率。供销差率也称城镇管网损耗率,是指报告期内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天然气供应量和销售量之间的差量与供应量的比率,按照不超过5%确定,国家和省另有政策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城镇燃气企业实行多气源供应的,按照不同气源的气量加权平均计算基期、调整期管道天然气综合基准门站价格、季节浮动率、综合购进价格。

2、价格联动周期、启动点及实施范围

联动周期:为保持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的相对稳定,居民用气价格联动原则上1年不超过1次。基准门站价格实行季节浮动机制的,按照浮动机制确定价格联动季节区间,国家和省另有政策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联动周期内,当国家和省调整基准门站价格与居民用气季节浮动机制并行时,当年将实行2次价格联动。

启动点:为防止和减少上游价格小幅频繁波动对燃气经营企业和终端居民用户的影响,上游基准门站价格变化幅度或浮动幅度小于0.05元/立方米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城区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实施范围为我市城区管道天然气通气城镇(含农村)。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限:9月10日至25日

联系人: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

电话:7706332(传真)

邮箱:lfwjjjgk@sina.com

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

相关链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5月25日出台了《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上涨0.35元/立方米,实现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衔接,要求各地加强天然气配气价格监管,合理疏导终端销售价格,推行性季节性差价政策。

2018年7月27日,我市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对城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方案、疏导居民销售价格的方案、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方案进行公开论证,听取意见。听证参加人一致同意市发改委(物价局)提出的三个听证方案,认为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符合我市实际。疏导后的居民销售价格为2.47元/立方米,上调0.23元/立方米,比上游门站价格涨幅0.35元/立方米低0.12元/立方米。上下游联动机制方案是国家“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思路的价格机制体现,符合国家推行季节差价的政策。(记者孟洁)

责任编辑:郭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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