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新闻>>廊坊时政要闻

廊坊中院出台新规护航生态环境

2018-07-04 15:14:43 来源:廊坊都市报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6月27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该院刚刚制定出台了专门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意见,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的立案、审理和执行工作提供了遵循。

发布会上,廊坊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方和政治部宣传科以及相关庭室负责人出席发布会。据李方介绍,廊坊中院为开创廊坊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新局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近期围绕审判工作需要,结合全市两级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努力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该《意见》共6部分29条,以最严格、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体系构架组成。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推动了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的保护。

关于立案工作,《意见》规定,依法受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结合立案制度改革,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探索建立受理公告制度,及时公告环境公益诉讼受理情况。

关于环境破坏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意见》加大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案件的审判力度,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保护的犯罪案件。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工作,《意见》要求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完善司法便民措施,依法及时受理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案件的审判工作,《意见》要求案件审理既要从程序上审查行政机关的执法程序是否合法,也要从实体上审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为是否符合法定标准,特别加强对环境资源领域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审理,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环保监管职责。

关于环境保护案件的执行工作,《意见》提出创新执行方式,采取限期履行、代为履行等方式实现司法生态修复环境的目的。密切监督判决后责任人对污染的治理、整改措施以及生态恢复是否落实到位。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的,应当及时组织实施强制执行。

此外,《意见》强调健全完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长效机制。完善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机制,推动环境资源案件由专门审判机构或者专业审判团队审理。建立巡回审判机制,实行案件回访或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探索建立环境资源案件的管辖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新机制。(记者 李新苓 通讯员 郝军生)

责任编辑:郭宏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