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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大气办部署控污打违新举措

2018-05-11 10:40:44 来源:廊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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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市领导对近期大气治理工作的指示要求,5月9日上午至10日下午,市大气办、市双联办三次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召开紧急调度会,对我市未来几天大气质量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对近期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对未来一周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5·18”前后,市大气办将进一步加大巡查打违力度,有针对性地对3个重点片区进行24小时不间断轮查;对长期存在的工地扬尘问题、涉VOCs排放企业问题、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问题、渣土车问题等顽疾彻查深挖,盯住重点部位,盯紧重点问题,盯死反面典型,采取3组盯市区、1组盯永清固安两县,24小时不间断抓反面典型,严厉惩处违排问题等措施,确保5月“退十”。

根据部署要求,我市将在“5·18”前后对建设用地、施工工地执行划阶段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所有建筑用地,无论是形成工地之前和形成工地之后,当地政府自始至终都要负属地主体管理责任,全程管理。市直相关部门要明确阶段管理责任,市国土局负责收储之后、形成工地之前的管理,交易形成至竣工验收,由市建设局统一管理。对建设用地、施工工地车辆管理,由市综合执法局和市交警支队按已定职责落实。对抑尘措施等管理工作,由市建设局统一安排;市建设局要强化执法,强化对工程工地的管理。对一周内同一工地发现两次以上问题的,市建设局要会同市双联办,采用抓了现形后立即就地召开现场约谈会的办法,对问题工地进行现场曝光和惩处;严格落实驻场员制度。对巡查发现没有驻场员的工地要立即停工。驻场员要切实负起对工地的监管责任。对发现问题的工地,首先追究驻场员责任。发现1次予以通报批评;发现2次予以撤职。属于公职人员的3年内不得提职评先,对派人单位直接领导通报批评。

对工地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问题严查严管。发现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问题的,市建设局立即对使用方工地实施停工处理、媒体曝光。对屡教不改的由市建设局责令其退出廊坊建设市场;发现违规建设、违法排污方面问题的,能落实被处罚主体责任的由市直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处罚,处罚时难于落实施工方主体责任的由建设方承担违法排污被处罚责任;市综合执法局要严格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所有上路车辆,凡是有渣土、建筑垃圾等清运行为的,无论发现有问题时车辆是载重车还是空车,都要以是否有遗洒行为、车身是否清洗干净、是否可能形成污染后果为标准,由市综合执法局统一处罚;对涉VOCs排放企业进行严格检查。对不安装、不正常使用治理设施和公然偷排偷放的企业,依法严处,媒体曝光,列入停产整治“灰名单”或依法取缔“黑名单”。(记者 陈正 孟洁 通讯员马红光)

责任编辑:郭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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