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新闻>>廊坊时政要闻

廊坊1月降尘量在“2+26”传输通道城市排第三

2018-03-20 10:09:02 来源:廊坊日报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根据《“2+26”城市县(市、区)环境空气降尘监测方案》要求,环保部于2017年6月起,在“2+26”城市全面开展降尘监测工作。近日,环保部通报了2018年1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我市平均降尘量为4.0吨/平方公里⋅月,低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规定9.0吨/平方公里⋅月的控制指标,在28个传输通道城市正排第三名。

我市有10个县(市、区)在“2+26”城市县(市、区)降尘量统计范围内,10个县(市、区)降尘量范围在2.7-6.5吨/平方公里⋅月,平均为3.4吨/平方公里⋅月。10个县(市、区)降尘均值由低到高排序为:霸州市(2.7吨/平方公里⋅月)、大城县(2.8吨/平方公里⋅月)、广阳区(2.8吨/平方公里⋅月)、文安县(3.4吨/平方公里⋅月)、大厂县(3.6吨/平方公里⋅月)、固安县(4.0吨/平方公里⋅月)、三河市(4.4吨/平方公里⋅月)、香河县(4.7吨/平方公里⋅月)、永清县(5.0吨/平方公里⋅月)和安次区(6.5吨/平方公里⋅月)。

针对我市1月份降尘量结果,市政府领导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强扬尘管控,精细管理,持续降低扬尘污染。(记者 陈正 孟洁 通讯员 朱淑贞)

责任编辑:郭宏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