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廊坊调查队获悉, 2017年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38元,位居全省第二位,同比增长9%,增速居全省第八位。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474元,位居全省第一位,同比增长8.2%,增速居全省第七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87元,位居全省第二位,同比增长8.4%,增速居全省第七位。(记者 张春娥 通讯员 阴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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