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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持续发力打击传销

2017-12-06 10:08:14 来源:廊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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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前阶段集中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防控传销长效机制,近日,我市印发《廊坊市关于持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将全市专项行动延长至12月31日,切实铲除传销毒瘤,摘掉“传销重点市”帽子。

按照“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原则,组织精干力量,以斩钉截铁、坚定不移的态度,以除恶务尽、一打到底的决心,持续对域内所有传销组织进行依法严惩,确保实现“干净廊坊”和“无传销城市”目标。建立健全各项打防并举、群防群治的长效机制和排查、举报、遣返工作规范化制度,做到五个100%,即层层签订责任状达到100%,巡查覆盖面达到100%,宣传教育进各大中专院校、社区、街道达到100%,打击传销范围达到100%,立案处罚结案率达到100%。

再发宣传攻势。组织执法人员、志愿者及被解救的传销人员开展进社区、进村庄、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五进”宣传活动;在所有社区、村街悬挂印有传销举报电话的宣传横幅,在高职院校、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等场所设置警示教育标语;鼓励群众举报,加大奖励力度。

再做彻底摸排。对曾经发生过、可能滋生传销活动和举报投诉传销活动较为集中的区域进行重点摸排;充分发挥派出所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对辖区内旅店进行集中检查,对常住人口进行核查,对疑似传销人员进行锁定;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和社区(村)委会要对辖区内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逐段逐栋逐户进行清理和摸查。

起诉判决一批涉传犯罪分子。对从事传销犯罪活动的组织头目和首要分子,以及暴力抗拒执法、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的犯罪分子,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对传销犯罪从严从重判处,不断加大对犯罪所得追缴的执行力度。

行政处罚一批出租房主。被认定为传销窝点的出租房,由工商部门督促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对拒不配合或多次将房屋出租给传销组织的出租房主,由工商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从重处罚。党员、干部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予以党纪政纪处分。(记者王洋洋)

责任编辑:郭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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