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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再婚后,财产如何继承?

2017-07-20 10:19:19 来源:廊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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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再婚后,财产如何继承?

市民王女士:几年前,母亲去世 ,我们兄妹几个没有对父母的财产进行分割。两年前,父亲再婚。目前,父亲身体不太好,再婚的这个阿姨不怎么照顾,只有我们兄妹照顾父亲。请问,父母的遗产,该怎么继承?如果父亲立遗嘱可以吗?

律师解答:如果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作为被继承人的配偶,你父亲再婚的妻子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对你父亲的遗产拥有继承权,作为被继承人的子女,你们也同样拥有继承权。如果你母亲生前没有订立遗嘱,在你母亲去世后已经发生过一次法定继承,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中属于你母亲的财产份额属于你母亲的遗产,由你父亲和你们兄妹共同继承,并按照均等原则分配。其次,对于你父亲的财产,如果他没有订立遗嘱,去世后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即由你们兄妹和你父亲的现任妻子共同继承,并按照均等原则分配。同时,关于继承份额,也是与赡养有关的,对你父亲尽较多赡养义务的人可以适当多分,不尽赡养义务或遗弃被继承人的,遗产少分或者不分。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先法定继承。如果你父亲立遗嘱,将其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那么其他未指定的法定继承人就没有继承你父亲遗产的权利;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在遗产中保留其生活费部分。关于遗嘱,有自书、代书、录音和公证等方式,建议尽量办理公证遗嘱。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按照工伤处理吗?都赔偿什么项目?

市民赵先生:我有个亲戚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他这种情况能算工伤吗?如果算工伤会得到双份赔偿吗?亲戚伤势比较严重,目前,交警还没有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律师解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如果责任认定为你的亲戚对于事故的发生无责任或承担次要责任、同等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否则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构成工伤,且构成伤残的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其解释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医药费等由其他人已经承担的实际损失不能要求重复赔偿,对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可以依法享受相关待遇。

他人借用我的名义办理机动车登记,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

市民许先生:我名下有一辆机动车报废,车牌号比较好,我保留了下来。我有个朋友买了一辆汽车,这个朋友知道我有个车牌号,也知道我暂时没有购买新车的想法,就想要借用我的车牌号。请问,如果车辆出现交通事故,我是否会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解答:《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在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由使用人和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但是,因我国对机动车管理实行的是登记制度,在借名登记的情况下,实际所有人、使用人与登记不一致,所以,实际所有人与借名人之间的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例如,在实践中,实际所有人没有办理交强险,那么借名人有可能会被要求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不建议你将车牌号借给他人使用,因为这种行为扰乱了国家对机动车的管理秩序,在特定情形下,你仍可能对机动车事故承担责任。

(本报记者 高原 )

责任编辑:刘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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