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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 专项清理工作部署会议召开

2017-05-26 09:56:56 来源:廊坊日报

5月25日上午,全市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专项清理工作部署会议在市环保局召开。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环保局长和主管局长参加会议。

将“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列入一问责八清理工作范围,是省委、省政府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狠抓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大决策,市委、市政府、市纪委高度重视。市环保局作为此项工作的牵头单位,与市直13个相关部门对工作落实进行了周密部署。

据了解,5月份是全市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安排部署阶段;5月至6月为自查抽查阶段;7月至9月为集中整改阶段。10月至11月为总结提高阶段。此次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工作,聚焦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向基层传导工作压力。着力解决实际工作中制度措施不健全、工作执行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完成任务疲于应付、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较差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问题,重点解决6个方面问题。

落实压减产能不到位。在压减产能(炼钢、炼铁、水泥、玻璃)和淘汰违法违规产能工作中,处置违法违规产能“以停代关”、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在封停设备和处置“僵尸企业”工作中未严格按规定采取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封存冶炼设备等措施和拆除清理工作不按要求。(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工商局);对新建产能项目把关不严,变通规避,履行减量置换、增减挂钩措施不符合政策要求。(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环保局)

散煤治理管控不到位。在推动气代煤、电代煤工程中措施不力,进度缓慢,特别是在禁煤区、禁燃区中不按要求标准和工作时限完成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建设局);煤炭运输和销售环节监管不到位,散煤管控不严格,没有建立报检制度和进销货台账,不能出具《质检报告》,对违法违规情况处罚不到位。(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厅、市质监局)

燃煤锅炉治理不到位。对燃煤锅炉治理任务摸排底数不清,工作台账管理混乱;违规新建和不按要求治理不达标燃煤锅炉和通过虚报瞒报燃煤锅炉数量、套取财政资金。(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在县级以上城市及建制镇供热采暖锅炉治理、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淘汰治理、农村生活和设施农业采暖小锅炉淘汰治理工作中不部署落实,不督促验收,推进工作措施不力,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局)

工业污染源管控不到位。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工作中政策把握不准,摸排数据不实,漏报瞒报,未按要求和时限开展方案制定、清单建立和集中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在关停取缔工作中没有按照“两断三清”完成工作,执行限期责令停产和拆迁工作不到位。(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在推进工业污染源治理工作中随意降低治理标准,审批把关不严、监管落实不到位,徇私舞弊,通过职权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扬尘综合整治不到位。扬尘整治精细化管理制度不健全,管控措施执行不严格,扬尘督导检查落实不到位等。(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秸秆焚烧管控措施不健全,在重点区域和敏感时段责任缺失、管理缺位,无人监管。(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在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和复绿工作中,无审批证照、 抑尘措施达不到环保要求,依法实施停产整治和处罚不到位。(牵头单位: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环保局)

环境监管责任不到位。严格执行和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决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缺失,对排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未安排网格化监督员监管,或监督员履职不到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和采暖季错峰生产,安排部署工作不到位,措施执行不到位。(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记者 郭睿 吕新颖)

责任编辑:刘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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