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廊坊调查队获悉,4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1.7%。其中,城市上涨2.0%,农村上涨1.4%;食品价格下降2.0%,非食品价格上涨2.7%;消费品价格上涨0.4%,服务价格上涨4.1%。
4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1.0%。其中,城市上涨2.0%,农村持平;食品价格下降1.2%,非食品价格上涨1.5%;消费品价格下降0.4%,服务价格上涨3.4%。
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下降1.4%,影响CPI同比下降约0.40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下降17.3%,影响CPI下降约0.41个百分点;鸡蛋价格下降12.6%,影响CPI下降约0.09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2.5%,影响CPI下降约0.11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8.4%,影响CPI下降约0.19个百分点);鲜瓜果价格上涨5.5%,影响CPI上涨约0.11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7.3%,影响CPI上涨约0.07个百分点。
其它七大类价格同比均有所上涨。其它用品和服务、居住、衣着、教育文化和娱乐、生活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和通信价格分别上涨7.2%、5.5%、2.4%、1.9%、1.4%、1.1%和1.0%。
据测算,在4月份1.7%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0.4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3个百分点。
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下降0.8%,影响CPI环比下降约0.24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下降10.8%,影响CPI下降约0.23个百分点;鸡蛋价格上涨1.4%,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0.7%,影响CPI下降约0.03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1.3%,影响CPI下降约0.03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下降0.7%,影响CPI下降约0.02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下降0.6%,影响CPI下降约0.01个百分点;鲜瓜果价格上涨 2.9%,影响CPI上涨约0.06个百分点。
其它七大类价格环比六涨一降。其中,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其它用品和服务、衣着、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分别上涨5.7%、0.4%、0.3%、0.3%、0.1%和0.1%;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0.9%。
(记者 刘艳芳 通讯员 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