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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大气办新闻发布会介绍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成效

2017-04-12 14:24:46 来源:廊坊日报

3月3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大会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在全市开展了以气(电)代煤、“小散乱污”企业清查取缔、VOCs污染治理、车用油市场监管、城区车辆拥堵综合整治和打击违法排污等多项专项行动。“治理大气污染,我市聚焦问题抓要害、找准病根开药方,全市上下已形成了撸起袖子加油干、奋力拼搏走新路、走前列,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的良好氛围。”市大气办副主任李春元4月11日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以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成果时说。“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天不帮忙人努力,仍将是接下来我们全市上下向污染宣战、为维护公众健康权益共同努力的唯一选择。”李春元强调。

●市工信局:强力推进“小散乱污”企业整治

廊坊从2017年2月中旬开始组织实施“小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行动。通过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拉网式摸排,全市排查出“小散乱污”企业4621家。本次集中整治行动,要求市主城区(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4月底前完成整治验收,其他县(市)6月底前完成整治。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完成整治3603家,完成进度78%。

市主城区(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已于3月底完成辖区内“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既定目标,完成进度均为100%,共完成企业整治1330家;固安县累计完成173家,完成进度90.6%;霸州市累计完成427家,完成进度73.1%;大城县累计完成393家,完成进度73%;永清县累计完成327家,完成进度68.7%;香河县累计完成315家,完成进度67%;文安县累计完成338家,完成进度62.8%; 三河市累计完成252家,完成进度61.9%;大厂累计完成48家,完成进度55.2%。

目前,全市“小散乱污”集中整治行动已取得初步成绩,但任务依然艰巨。下一步,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县级党委、政府的主体作用,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制定更加详实的实施方案,把“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为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廊坊而共同奋斗。

●市工商局:强压严控劣质油上市

在成品油市场监管中,工商部门核心任务就是抽检执法。抽检既是发现不合格油品的方法,又是监督管理的手段。廊坊市工商系统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履职尽责,把油品质量抽检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积极配合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做好油品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做到勤抽。提高抽检的频次和频率,才能够更快掌握油品市场的整体状况,不给违法经营加油站点以可乘之机。2016年,全市524个加油站点,其中国有与合资站点实现了两次全覆盖,民营站点实现了三次全覆盖,汽油合格率为99%,柴油合格率为90%,分别比2015年度提高5和23个百分点。今年,又明确全市系统每半月抽检一次,每季度对全市所有加油站点全覆盖抽检一遍的工作目标。第一季度,全市在营500个加油站点,已抽检825个站次,覆盖率165%。

二是确保快检。过去从制定方案印发通知、现场抽样、送样、到实验检测、送达检测报告等一系列抽检过程完成,周期一般长达2个月左右,在立案时,被抽检的油品已经销售,不合格油品已流入市场,只能对经营者依法进行罚没,有效控制不合格油品的目的无法实现。为此,廊坊市工商局结合廊坊实际,改进工作方法,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快抽快检来解决不合格成品油流入市场的问题。首先,压缩抽检周期。其次,缩短检测时间。第三,立案、封存、复检并行。这样,从抽样准备到出检测结果,周期只有20天左右。

三是严惩重罚。工商部门通过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对不合格油品严惩重罚,强化成品油经营者质量意识,在采购时严把进货关,平时加强管理。对抽检结果超标严重的不合格油品,立即封存,果断立案,防止不合格油品流入市场;对不合格经营站点进行多次抽检,对检测不合格的,及时通报商务部门,由商务部门依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责令停业整顿。被责令停业整顿的加油站待案件处理完毕、整改到位后,经过联合检查验收合格,方可营业。从去年下半年至今,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对抽检不合格加油站点停业整顿41家,进一步增强了执法合力。

四是重点整治。针对过来民营加油站点柴油合格率较低的实际问题,今年3月份,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集中整治突击月”行动,对在营的275家民营加油站点全部进行抽检,对不合格的依法严惩。同时,对多次抽检不合格的经营者,列为重点监管、抽检对象,予以更为严厉的处罚。

五是曝光宣传。通过市政府大气办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把油品市场监管工作的目标、措施和成效及时进行发布。通过曝光,提醒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不合格加油站点,让销售不合格的经营者感受到舆论的压力。同时,违法者的信息被录入企业信用系统后,达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目的。

●市环保局:强化VOCs 污染治理不松劲

2016年,河北省对我市下达省级VOCs治理重点企业为131家,按照河北省大气办发布的《河北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我市131家省重点治理企业应在2017年1月1日起必须达到河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 2322—2016)标准要求,并通过达标治理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截至目前,全市42家省重点VOCs治理企业通过达标治理验收,我市已要求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对没有通过达标治理验收的企业停产。

2016年以来市大气办、市环保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安排部署,先后出台了《廊坊市2016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配套制定了《廊坊市重点行业VOCs达标治理工程验收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落实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治理工作任务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并通过《廊坊日报》和廊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了省、市政策要求和我市具体安排部署,反复强调自2017年1月1日起关停未治理、不能达标排放、未通过达标验收的VOCs排放企业,并要求各地对VOCs治理企业逐一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为在2017年1月1日不能完成达标治理任务的企业下达停产通知书提供法律支撑,确保在2017年1月1日停产到位。

2017年,我市对涉VOCs企业达标治理提出了更加严格、细化的要求。(1)对无任何环保手续、装备水平低、污染重、治理无望以及拒不安装治理设备的企业,一律予以关停取缔。其中,香河县的小家具作坊、文安县和霸州市的小板厂、三河市和安次区的小印刷等涉VOCs排放的“小散乱污”企业,全部纳入《全市淘汰传统产业落后产能工作方案》,集中清理取缔。(2)2016年底前已开展达标治理,但2017年1月1日前未治理完工的,要实施停产整治,治理改造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3)2016年底以前未进行达标治理、不能满足“省地标”或相关行业标准要求,或拒不治理的,一律取缔。

涉及VOCs排放的企业包括:医药制造、石油炼制、石油化学、有机化工、炼焦、钢铁冶炼和压延加工、木材加工、家具制造、交通运输设备制造、表面涂装、印刷等11个重点行业。

●市民政局:强大声势 牵头开展祭祀用品禁烧

为切实保护大气环境,强化大气治理,倡导文明祭祀、绿色祭祀,维护天蓝水碧的市容市貌,清明节期间,我市主城区全面实现了封建祭祀用品禁烧。这是自去年寒衣节之后的第三次禁烧。

据了解,市民政局对清明节期间禁烧祭祀用品工作按照职责进行了分工,对执法时间段、执法次数、执法对象、各检查组人员、车辆组成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并明确了广阳区、安次区和廊坊开发区的主体责任 。

为把政策宣传工作放在首位,制作了禁烧工作专题宣传片,印制了禁止焚烧祭祀用品的公告,出动宣传车每天上街巡回宣传,并利用廊坊有线电视台播发字幕,利用微信平台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民政、工商、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和街头巡视巡查力度,从3月28日至4月5日,多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巡查期间,共检查各类门店540家,市场44个,查扣纸钱、冥币、锡箔等封建迷信用品近10吨,并集中进行了销毁。市交通局运管系统对从事非法营运或违法运输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运输车辆进行了检查,共出动执法车236辆次,检查运输车辆410余次。广阳区、安次区和廊坊开发区也积极发挥主体作用,积极配合市直部门进行执法。出动各街道、乡镇工作人员,每天晚上在辖区各路口蹲守布控,累计劝阻街头烧纸的市民550人次。

通过此次清明节期间专项治理活动,广大市民文明祭祀的意识明显增强,露天焚烧封建祭祀用品的不良社会行为得到了明显遏制,广大市民用实际行动自觉维护了良好的市容市貌,自觉为大气治理、还全市天蓝水碧的良好生态环境作出了一份贡献。

●市公安局:强势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3月份以来,市公安局环安支队在人员紧缺、时间紧迫、任务繁重等情况下,紧扣全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以“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为重要抓手,将全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各项管控措施与重点行业和区域治理的攻坚有效结合,对全市“小散乱污”违法生产企业进行了全时段、无缝隙的清理整治,全面开展严厉打击全市“小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专项行动。

截至目前,会同市大气办、环保部门联合执法276次,出动警力1169人(次)、警务用车393辆(次),检查企业、作坊等754家,查处环境问题89处,协助清理取缔“小散乱污”违法生产企业350家;立案侦办污染环境刑事案件2起,破案5起(含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刑事拘留5人、取保候审2人、批准逮捕6人、移送起诉12人,行政案件37起、查处违法人员47名,协助山东警方抓获污染环境犯罪网上在逃人员1名。其中,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办理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和命令、擅自复产复工违法案件16起,行政拘留16人;依据《环保法》第63条之规定,办理未取得排污许可非法排污、被责令整改后拒不执行违法案件6起,行政拘留6人。

行动期间,围绕重点区域、行业以及乡镇村街隐蔽角落展开联合执法,重点加大突击检查及夜查晨查频次和力度,迅速掀起密集执法和高压执法凌厉攻势,严格要求排放不达标或验收不合格企业立即停产整治,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标准,依法关停取缔“散乱污”土小作坊。

●市大气办:强劲持续推动“月清百污”专项行动

廊坊市于2017年3月8日-2017年4月7日开展第八批“月清百污”专项行动,目前第八批污染源清单已全部完成验收。第九批“月清百污”专项行动时间为2017年4月8日-2017年5月7日。

据了解,按区域划分,第九批“月清百污”专项行动污染源包含安次区34个、广阳区39个、开发区27个。主要包含“小散乱污”企业、餐饮油烟、道路积尘和垃圾堆放四类污染源。其中“小散乱污”企业、餐饮油烟等问题75个。

其中,安次区34个,分别为:餐饮油烟19家:双艳小酒馆、超凡牛肉板面、实惠餐馆、成都小吃、光辉快餐、付家饭店、二辉烧烤、红烧肉刀削面、山西刀削面、湘味源饭店、木森缘饭店、老山西面馆、汇鑫饭店、正宗重庆麻辣烫、鸿雁饭店、板面牛杂面、大名餐馆、家常菜馆、家常菜馆;道路积尘3处:光明西道与永兴路交口西500米,燕赵汽车美容宇顺汽修院外东侧无名小路道路积尘、龙泽路鸿坤理想澜湾工地外,西南两侧道路积尘、富余道首开国风悦都工地外北侧道路积尘;垃圾堆放10处:建设南路与瑞丰道交口东100米路北垃圾堆放、西昌路与光明西道交口西南侧,河北万富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院外西侧无名小路垃圾堆放、建设路与瑞丰道交口东200米路北垃圾堆放、永兴路与昌盛路交口东200米路南垃圾堆放、永兴路与昌盛路交口东15米路南垃圾堆放、安中路北头垃圾堆放、鸿坤理想澜湾东北侧,竹竿市场内垃圾堆放、爱民西道与春光路交口北150米路西垃圾堆放、爱民西道与春光路交口北200米路西垃圾堆放、永兴路与金光道交口北300米路东,华仁驾校门口东50米路两侧垃圾堆放;小散乱污2处:凯达不锈钢加工、福帅电焊加工。

广阳区39个,分别为:餐饮油烟18家:重庆鸡公煲、正宗牛肉板面、山西刀削面、农家菜、老山西刀削面、大城小吃、洋洋快餐、正宗牛肉板面、皇味护心肉啤酒鸭、山西美食、众望快餐店、山西面馆、早点小吃饭店、正宗兰州牛肉拉面、清真小吃、山西面馆、安徽板面王、馨月农家院;道路积尘1处:尖塔路与北凤道交口北500米道路积尘;垃圾堆放8处:尖塔路天天快递牌子东50米,道路两侧垃圾堆放、云鹏道与尖塔路交口南400米路西,山西面馆对面垃圾堆放、尖塔路与北凤道交口北100米路东垃圾堆放、尖塔路聚源门窗对面垃圾堆放、许各庄村东口垃圾堆放、环卫局清扫处东400米垃圾堆放、裕华路与群安道交口西100米垃圾堆放、小海子村重型汽车配件大修厂牌子下垃圾堆放;小散乱污12处:雅太家具厂、正力铁艺不锈钢广告、金恒发不锈钢、永盛不锈钢、凯达不锈钢、鑫达断桥隔热门窗厂、鑫源不锈钢铁艺隐形纱窗、广源铁艺不锈钢卷帘门、祥君白铁加工部、打铁电焊铁艺、凯祥电气焊、长顺黑白铁加工。

开发区27个,分别为:餐饮油烟4家:晋中刀削面、食全实美一锅鲜、聚香阁饭庄、旺角大排档;道路积尘2处:华祥路与云鹏道交口北250米道路积尘、华祥路与北凤道交口西100米道路积尘;垃圾堆放1处:祥云道与化辛路交口北50米路西垃圾堆放;小散乱污20处:廊坊开发区大官地祥达木器加工部、廊坊开发区大官地德信焊接店、廊坊开发区粤华门窗、东强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廊坊开发区桐柏扬烨石材厂、嘉林包装材料公司、鹏通钣金喷漆、德城装饰装修有限公司、大信橱柜(廊坊易美嘉出轨台面加工厂)、实诚机械加工、标诺家具、汇恒汽修、先锋石材卫浴大全、天富石材、翔达石材、聚鑫石材、宏达石材、信达石材、鑫鑫金属件加工(林宝铸造厂)、木器加工厂。

治理标准:钣金喷漆、印刷作业、露天切割、露天焊接类污染小企业,无环保手续的一律取缔,有环保手续无治理设施的,一律停业整改,直至完成治理,验收后方可复工;露天烧烤,一律取缔;室内经营餐饮业,无环保手续的,一律取缔,有相关环保手续无油烟净化装置或不正常使用的,一律停业整顿,整改后仍不达标或反复一次以上的,一律停业;院落尘严格落实以克论净标准(5g),加大清扫力度;“小散乱污”,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一律取缔。

(本报记者 吕新颖)

责任编辑:刘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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