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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廊坊市禁止主城区焚烧祭祀用品

2017-04-01 10:16:10 来源:廊坊日报

为了保护大气环境,我市清明节期间禁止在主城区焚烧祭祀用品,倡导文明祭祀、安全祭祀。

市民政局制作了时长5分钟的电视宣传片,从3月17日起每天在廊坊电视台播出;印制了6000份禁止焚烧祭祀用品的公告,目前已经在各小区、市场等场所张贴;印制了1万份致全体市民的一封公开信,在各小区、广场、市场通过志愿者、街道、社区等多种渠道发放;清明节期间在廊坊电视台滚动播出有关禁烧内容的游字,从3月23日至4月5日,每天中午、晚上各两次;从3月22日起,组织宣传车每天上街巡回宣传,在广播有关禁烧规定的同时,车两侧还播放禁烧宣传片和宣传口号,市工商局在主城区各类市场悬挂条幅35个,张贴通告500份,发放告知书3000张。

在做好禁烧执法检查方面,按照《2017年禁止在主城区焚烧祭祀用品工作实施方案》的职责分工,民政、工商、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从3月28日起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由民政部门牵头,联合工商、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对主城区殡葬用品门店进行执法检查,截至3月31日,已进行3次,共检查门店40家,查扣纸钱、冥币、锡箔等封建迷信用品1.5吨;由工商部门牵头,联合民政、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对主城区各市场、门店进行执法检查,3月31日前已经进行4次,检查市场18家、门店54家,对存在问题的责成两区工商局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坚决打击违法销售行为;由综合执法部门牵头,联合民政、工商等部门对部分市民夜间烧纸行为进行执法检查,仅3月30日晚,就出动执法车6台,执法人员27名,对主城区各主要路口及重点路段进行检查,共劝离、制止祭祀烧纸人员29名。(记者 刘磊 吕新颖)

责任编辑:刘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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