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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公开征集 2017年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

2017-03-02 10:18:14 来源:廊坊日报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是提高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积累工作经验,促进其实现就业的重要举措。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征集工作已经开始,凡我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即日起可自愿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将于3月20日结束。

根据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为1年,见习期间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基本生活补助。见习单位应按月为见习人员足额发放生活补助费,见习半年后可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见习补助。毕业生还可获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费用由见习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申请见习岗位,须符合《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冀人社发【2009】19号)和《廊坊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廊人社【2010】18号)的条件要求。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要填写《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企业用人单位还需要填写《承担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对考核合格见习人员的留用率、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与留用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等,为见习人员提供可靠保障。

此外,申请单位须一次提供不少于10个就业见习岗位。用人单位可拨打0316—2227484咨询。(记者 张欢 通讯员 马伟月)

责任编辑:刘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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