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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11个督查组 发现违规复产复工问题32个

2017-02-22 09:31:16 来源:廊坊日报

为加强春节后企业复产、工地复工监管工作,确保复产复工安全有序,达标排放,市政府2月8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春节后企业复产、工地复工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凡需要春节后复产的工商企业和复工的各类建设工地,必须经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环保、安监、建设、公安消防、质监、工商等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行业监管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方面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复产复工。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能达标排放的,一律不准复工复产。为确保复产复工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市委组织部抽调11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带队,组成11个复产复工驻县督查组,于2月13日开展驻县督导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当地政府对复产复工监管工作开展情况,通过验收复产复工企业、工地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特别是未列入复产复工名单的企业、工地是否存在违规生产、施工现象。

截至2月21日上午10时,督查组对全市793家企业进行了检查,共发现违规复产企业28个,违规复工工地4个。

三河市督查组(组长:市建设局党组副书记郝树军)发现违规复产企业1家,为三河市鼎富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违规复工工地1个, 为港中旅海泉湾工地。

大厂回族自治县督查组(组长:市公安局副调研员马雷)发现违规复产企业6家,分别为:河北同创钢结构有限公司、合鑫建业建材有限公司、河北优胜洁具、圣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富士纸制品有限公司、大厂回族自治县中正混凝土有限公司;违规复工工地3个,分别为江苏天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孔雀城英国宫11期项目、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世茂萨拉曼卡普通商品住房、潮白家园4期工地。

香河县督查组(组长:市工信局副调研员贡金城)未发现违规复产、复工问题。

廊坊开发区督查组(组长:市发改委重点办副主任陈广山)未发现违规复产、复工问题。

广阳区督查组(组长:市商务局副局长张占更)发现违规复产企业2家,分别为廊坊市京港家具有限公司、廊坊市燕美化工有限公司。

安次区督查组(组长: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周铁训)发现违规复产企业1家,为码头镇码头村宝军装订厂。

永清县督查组(组长:市工商局经检分局局长温家俊)未发现违规复产、复工问题。

固安县督查组(组长:市质监局总检验师董亮)未发现违规复产、复工问题。

霸州市督查组(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李俊生)发现违规复产企业4家,分别为廊坊隆冀达金属零部件有限公司、霸州市仟瞬永合工贸有限公司、霸州市新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霸州市迎春玻璃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文安县督查组(组长:市安监局副局长张月发)发现违规复产企业12家,分别为河北康信中密度有限公司、赵各庄镇赵郭村一家无名塑料厂、滩里镇星宇木业、赵家营的两家无名扒皮厂、赵各庄镇大堡村顺兵塑料厂、苏桥镇农工村王荣生保温瓶厂、大留镇国栋注塑机械配件厂、大留镇杨三顺线路板厂、大留镇益精塑料厂、刘么管区胜利粮油、左各庄镇友顺板厂。

大城县督查组(组长:市环保局副调研员周永涛)发现违规复产企业2家,分别为大城县坤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河北文迪隐形纱窗有限公司。

自督查工作开展以来,有的督查组组长没有到位,让组员负责开展工作;有的督查组发现问题后当“老好人”,采取软处理的方式,未按市领导要求向市大气办反馈;有的督查组工作表面化,未能深入一线查找问题。针对以上驻县督查组存在的问题,市领导要求各督查组组长必须履职尽责,确保把复产复工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发现问题较多的驻文安县(组长:市安监局副局长张月发)、大厂回族自治县督查组(组长:市公安局副调研员马雷)提出了表扬,对未发现问题的驻香河县、固安县、廊坊开发区、永清县督查组进行了警示批评。(记者 刘磊 吕新颖)

责任编辑:刘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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