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是全体中国人的共同理想。
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是华夏儿女的奋斗方向。
地处京津冀协同发展核心腹地的廊坊,率先走新路,加快走新路,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正在自觉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实现中国梦的华丽乐章。
全国文明城市,承载着一座城市和这座城市人民的热切梦想——以创建促发展、以文明促和谐、以成果惠民生。她凝聚着廊坊人对幸福生活的向往,引领着明珠城谱写更美好的篇章。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于努力践行新使命新要求、当好全省排头兵的廊坊来说,更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有利于推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破解城市内部二元结构难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也是推动廊坊发展走在全省前列的迫切要求;有助于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步伐,推动平台建设取得新突破,推动转型升级实现新提升,推动改革创新发展开创新局面,推动生态支撑形成新优势,在全省率先走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新路。这是提升城市竞争力的有力抓手,是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举措,对于全面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城市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特别是当前,廊坊正处在历史上重大机遇最为集中、各种优势和潜力最能得到有效释放的时期,也处在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最为紧要和关键的时期,如何在京津冀区域大格局中把握自身功能定位,如何实现发展阶段、发展层次的整体跨越和提升,如何更直接、更有效地满足人民群众各方面的需求,尤其需要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重要载体,促进经济与社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加快建设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人民群众满意的宜居、和谐、活力、绿色城市。
简言之,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就能种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希望树”,摁下推进城乡文明一体化的“快进键”,搭上提升城乡居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和谐号”;就能将发展梦、人民梦、城市梦融入中国梦之中,在思想上同频、在方向上同向、在行动上同步,谱写出全市人民共同期盼和为中国梦增添浓墨重彩的廊坊华章。
回顾过去,廊坊人从未停止追求文明的脚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坚持“创建为民”的思路,高标准、严要求,把握细节、善始善终,在“深”字上下功夫,在“实”字上求突破,举全市之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02年、2005年、2008年,廊坊连续三届荣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2011年和2014年,又连续两次被授予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称号。我们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方面积累了丰富工作经验,奠定了良好基础。
通过创城,廊坊的城市品位得到了提升,市容环境明显改善,综合承载能力和知名度美誉度都实现了大幅提高;通过创城,廊坊引进了一批高端项目,聚集了一批优秀人才和先进要素,为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通过创城,廊坊兴办了一系列惠民实事,提升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增强了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通过创城,廊坊锤炼了干部队伍和干部作风,激发了广大群众共建共享的积极性,熔铸形成了干群同心、甘于奉献、迎难而上、敢打必胜的创城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