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董永水 蔡媛媛 王运恒)4月11日,廊坊霸州市公安局民警调解了一起债务纠纷案件。
当日中午12时许,霸州市公安局河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胜芳镇石沟村有人因债务发生了纠纷。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看到涉事双方正在互相谩骂,民警立即上前喝止了双方当事人,杜绝了过激行为,随后将双方当事人带回了派出所。
民警向当事人询问得知,刘某在胜芳镇石沟村开了一家小家具厂,去年腊月之前买卖上的合作伙伴陈某在其厂里拉了几车餐桌桌面的半成品至今没有结清11800元的货款,年后陈某的厂子开工对桌面半成品进行加工时,发现在刘某厂里拉的这几车桌面半成品不合格,无法进行性桌面的贴面工作,遂联系刘某欲将不合格的桌面半成品退货。
事发当日的中午刘某将两车桌面半成品拉回刘某的厂里时,刘某拒绝支付货款。他说,自己与陈某的合同只涉及11800元钱的货品,但是刘某拉来的货品却远远多于这些钱。
对于这些多出来的货品,双方各执一词。刘某称,自己也不是第一次在陈某处买货物。这次的合同虽只涉及11800元,但是过去购买的货物也不敢再用了,这次要一起退掉。
而陈某声称,石沟村从事相同行业的小家具厂有几百家,基本所有的工厂生产的产品都差不多。这次的产品有问题可以退,但是多出来的这部分产品是不是他们工厂产品就要打问号了。谁知道是不是刘某从别的工厂买了次品反而坑他陈某的钱呢?
听明白了事由,民警经过调查,发现多出的货品确实不能查明来源。于是,民警开始了调解工作。对陈某,民警批评他,无论如何不能欠钱不还。同时,民警也不支持对刘某那部分多出货品的退货。经过几个小时的努力调节,双方各自退了一步,陈某痛快的给付了退款,而刘某也将多余货品拉回。双方对民警的调解工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