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暨集中参保登记培训班,全面宣讲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政策,对改革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全面启动全市集中参保登记工作,并就参保登记相关业务和配套软件进行培训。
据了解,此次集中参保登记工作的全面启动意味着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入实际操作阶段。集中参保工作预计在两个月内完成,并有望在6月底前全面开展业务经办工作。
基本养老金多缴多得
廊坊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范围包括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
改革后,参保人员将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其中单位缴纳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按照个人缴费工资基数8%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基本养老金分为两部分:一是基础养老金,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每缴费1年计发1个百分点,即缴费年限越长,待遇水平越高;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累计历年个人缴费的本息,除以规定的计发月数,即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
改革稳步推进、逐步过渡
本次改革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维持原待遇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将来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之和;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由于改革前的工作年限里没有实行个人缴费,其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中没有体现这段时间的劳动贡献,因此将这段时间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为更好地保持“中人”待遇的衔接,这次改革设定了10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办法对比,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补齐;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高于老办法的,对高出部分有所限制。这样,基本可以保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同时,还将为机关事业单位改革范围内的工作人员(不包括已退休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职业年金账户,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记者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