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廊坊市环保工作的统一部署,以及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挂图作战的具体要求,市环保局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建设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查工作,对机动车尾气监测生产厂家进行考察,严格按照省环保局制定的遥感技术参数标准进行采购,力争运用这些最先进的检测设备、检测技术,为全市空气质量改善作出积极贡献。
持续开展“利剑斩污”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近期环境执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根据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污染现状,开展每月不定期的突击夜查“零点行动”。今年一月份以来,市、县两级环境监察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9800余人次,检查企业4190家,查处有问题企业293家。
推动燃煤淘汰改造工作。目前,市县建成区剩余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共255台,297.54蒸吨。待取暖结束后,该局将立即组织专项督导行动,根据燃煤锅炉分批淘汰清单做好登记注销工作,督促各县(市、区)按照集中规定时限要求完成改造任务。
开展对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深度治理。该局现已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来源化及臭氧生成作用研究项目招标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2016年VOCs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技术指导意见和奖补办法,加快重点行业设施升级改造,推动我市VOCs深度治理。
监管煤炭使用单位。按照市质监局定期通报的全市煤炭检验情况,按通报结果组织对各县(市、区)涉案单位进行复查。各县(市、区)环保局对煤炭使用单位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煤炭是否合格和储煤场扬尘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发现存在相关问题的,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实习记者 李云飞 记者 王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