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固安县彭村乡的李女士给固安县工商局渠沟分局送来一封感谢信,称赞执法人员帮助其解决购买电水壶的消费纠纷。
春节后,消费者李女士在某超市花费188元,购买了一把电水壶,谁知在使用过程中水壶出现问题,李女士要求商家退货,多次交涉未果,李女士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拨打了固安县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电话。
固安县工商局渠沟分局接到县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分派的投诉单后,执法人员及时上门调解,最后商家与厂家沟通,同意为消费者李女士无偿更换了电水壶,而那台问题电水壶由商家打包退回原厂家。(特约记者郭书民 李永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