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调整城镇职工医疗 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政策

2016-01-28 09:41:14 来源:廊坊都市报 责任编辑:诚意
日前,本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政策进行调整,病种范围扩大,可报销的药品及诊疗项目增多,市民看病就医更加方便。

    日前,本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政策进行调整,病种范围扩大,可报销的药品及诊疗项目增多,市民看病就医更加方便。同时,新政策还进一步规范了就医行为,设立病种报销封顶线,防止基金浪费行为的发生。

    据悉,本次调整对原有病种范围进行了扩容,并新增了慢性肾脏病、慢性心功能不全、心脏瓣膜置换后需抗凝治疗的、支气管哮喘、重性精神病等五类病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由原来的12大类25种增加到17大类39种。目前可申请门诊特殊疾病的病种范围为:A类病种:尿毒症、癌症及恶性血液病、器官移植术后需抗排斥免疫治疗的、肝硬化;B类病种:慢性肾脏病、慢性肝炎活动期;C类病种:脑血管病后遗症、冠心病、慢性心功能不全、心脏瓣膜置换后需抗凝治疗的、高血压病伴有并发症、糖尿病伴有并发症、支气管哮喘、免疫系统疾病、消化系统溃疡、贫血性疾病和重性精神病。新增加的病种在今年4月就可申请鉴定。

    另据了解,本次调整内容还对门诊特殊疾病用药范围和诊疗目录进行了扩充,复检周期也由原来2年调整为3年,复检时的检查、化验费用也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为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医保中心准备对门诊特殊疾病就诊的定点医院进行扩充,让参保人有更多的选择,看病就医更加方便,同时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筹备当中。

    此外,为了规范就医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新政策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设立了封顶线,其中 A类病种,报销比例为85%,年度报销最高支付额为15万元;B类病种,报销比例为70%,年度内报销最高支付额为2万元;C类病种,报销比例为70%,年度报销最高支付额为1万元;同时患有两个或两个以上C类病种的,每增加一个病种最高支付限额上调1000元,上调额最高不超过2000元。(通讯员 李雪鲲 记者 崔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