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欢 通讯员苏丽)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市卫生监督局对管辖区宾馆、洗浴、美容美发等48家公共场所单位进行了空气卫生质量监测。按照标准对各行业的作业环境温度、相对湿度、风速、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甲醛、空气中的细菌总数进行了全面监测。共监测公共场所从业单位186项次,合格179项次,合格率97.2%。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甲醛超标。对空气监督不合格的单位,要求停业限期增设通风换气系统,进行二次监测合格后方可开业。
通过对公共场所单位进行空气质量监测,使经营单位场所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提高了各从业单位负责人对空气质量的认识。为维护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奠定了基础。